今天,一张罚单轰动世界:中国国家发改委对全球芯片巨头高通公司开出反垄断罚单。发改委指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以60.88亿元人民币罚款,并责令其限期做五方面整改。 很多人听闻此讯后的第一关切是:这个罚单重不重?60.88亿元罚款,罚的多还是少? 多与少,都是相对而言。从至少四个角度看,这次罚得挺多: 其一,此前我国反垄断最大罚单,是去年8月对日本住友等12家汽车零部件企业的集体罚单,共罚款12.354亿元。这次对高通罚到60亿元,最高罚款额跃升5倍。 其二,60.88亿元的处罚计算依据,是高通2013年度中国市场销售额的8%。《反垄断法》规定,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者,可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8%已经接近10%的处罚上限。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高通很配合调查,所以没有按最高限处罚”。这种考虑符合国际惯例。得给未来潜在的不配合调查者,留下“10%”的震慑力。 其三,60.88亿元人民币罚款将在半个月内上交中央财政。对于“家大业大”的中央财政来说,60亿元不是小钱。如果找个形象的参照系,那么这一数额大致相当于2013年中央本级财政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的3/4左右。处罚反垄断的初衷,当然不是为了给中央财政增收。但把罚来的钱“还之于民”,也是实情。 其四,除了60.88亿元罚款,整改措施一旦落实到位,高通多年来赖以持续获利的整机专利许可费模式等将被终结。加上其他几条整改措施的影响,显然,高通未来在华盈利能力将有所下降。 然而,若再换几个角度看,这60.88亿元,又不算多:在全球反垄断史上,10亿美元左右的处罚,很常见,不算多。和此前高通垄断行为给中国消费者带来的损害、对企业创新的伤害相比,这个数额不算多。高通在接受处罚并承诺整改后,留在了中国市场上。这是个占它全球一半业务的市场。交这些罚款,买回教训,悬崖勒马,与今后在中国守法经营的长期收益比,不算多。 我们还必须跳出“多与少”,来看清这张罚单的更深层涵义—— 首先,罚款不是反垄断的主要目的。反垄断的严格执法,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反垄断能力,就是维护秩序的能力。高通之前的很多做法太过“霸道”,受其影响的诸多企业不具备遏制其行为的能力。中央政府的反垄断机构如果不能及时执法,就是在维护市场秩序上的缺位、不作为。 其次,反垄断执法必须公正透明、经得起挑剔。被处罚者,没有一开始就心甘情愿的。市场上的围观者们,也瞪大眼睛盯着你的执法过程。这次对高通的调查过程,备受全球业界关注,也引来了不少国际媒体五味杂陈的评说。你的调查取证是不是依法进行,事实和证据有没有搞清,法律依据是否站得住脚,有没有给被调查者说话的权利和机会,等等,都是此案的关注要点。对于一起反垄断调查来说,程序和结果同等重要,执法能力与执法结果同等重要。 第三,评价一次反垄断案的价值和作用,接下来就要持续观察——执法震慑达成了没有。所谓震慑,一是已被发现的违法者是不是停下来了,二是未发现的潜在违法者是不是有所收敛了。未来若干年,中国智能芯片市场呈现何种状态,将为我们提供评价此案的历史眼光。 归根结底,这次对高通的反垄断处罚,最大的价值,或许是再一次告诉世界:中国市场上有钱赚,但您得守规矩;中国市场期待活力、欢迎竞争,但不接受超越法律边界的霸道和任性。文/央视特约评论员 杨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