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河南经济管理学校教师“1年内强奸多名女学生”的爆料,1月14日,南阳警方向记者表示,正在向包括涉事教师和学生在内的多名当事人核实情况。记者从校方获知,1月9日有学生向系主任反映情况后,学校启动了应急预案组织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国青年网2015年1月15日) 在学生向系主任反映“教师强奸多名女学生”的情况后,学校并没有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而是采取了“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查”的方式,从报道看,外人并不清楚所谓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性质的预案,也不知道学校究竟是如何调查的。也正因此,引发了学生的严重不满,有学生在学校门口聚集,并打出了“教师猥亵女生禽兽不如”的横幅,网络上也出现了与此事件相关的内容。 显然,事态的扩大化与学校组织的调查有关。教师强奸多名女学生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即使是猥亵也应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尽管上述说法还没有得到权威的证实,需要司法机关侦查。但上述情况已经是明确的犯罪线索,学校在接到学生的情况反映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侦查,而不是自行组织调查。 学校并不具备调查强奸案件的职责,所谓的调查是典型的越权行为,只会延误了案情的侦查,使得情况复杂化。学校之所以越权组织调查,可能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怕影响了学校的声誉。教师强奸多名女学生毕竟不是什么好事,一旦传出去,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以后招生之类就会变得困难,那些获得的“文明单位”之类的牌子也会丢掉,所以想把事情“捂下来”。另一方面是有意包庇,表面上是在组织调查,私底下是让嫌疑人逃脱法律的追究,像微博上传出的“学校准备私了”等信息虽然未经证实,但足以看出学校在此过程中的真实目的。当然,也不排除学校确实没有起码的法制观念和基本的法律常识。 但不论何种原因,学校调查强奸案是极其错误的做法。有案不报,非但有可能让嫌疑人逃脱法律的制裁,让受害者再次受到伤害,还有可能让自身也涉嫌违法犯罪。学校惟一的做法是及时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当然,学校更应当从中吸取教训,强化制度管理,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