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地出现乘客随意打开飞机安全门事件。12日,重庆江北机场发生类似事件。13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西部航空相关负责人。对方介绍,事情发生在12日下午6时30分左右,从拉萨飞重庆的空客319型PM6272航班抵达江北机场,落地滑行完毕后,机组尚未开启舱门。这时,一位中年男子突然打开机上的应急出口门(安全门),冷风全部倒灌进客舱里。随后这名乘客被公安机关带走,目前尚不清楚这位乘客打开安全门的目的何在。(1月14日《重庆晚报》) 这些年,乘客开飞机安全门的事情,的确发生了多起。2012年,一架由三亚飞往重庆的航班在滑行时,一名女乘客想上厕所把安全门当厕所门打开;2013年,南宁飞重庆的航班降落后,一名男子因好奇开了安全门;2014年,一航班在杭州准备起飞时,一名男子打开安全门,称只为“透透气”……如果再算上向空城人员泼开水、飞机上打架、甚至扬言“炸飞机”等举动,发生在飞机上的不文明不安全行为,的确是不胜枚举,也令人触目惊心。 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是,任何在飞机上的不文明不安全行为,都会给飞行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而其中,乘客“开安全门”的行为,无论是有心还是无心、有意还是故意,其对乘客生命的潜在危害,都是难以估量的,因为稍有不慎,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结果。而一名乘客的旅行,如果伴随着上述任何一种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都足以让人胆战心惊。就此来说,对类似行为进行矫正,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无疑是眼下最为重要与迫切的事情。 欲解决此类问题,就必须揭开此类事件背后的庐山真面目,方可对症下药。客观而言,对飞机上的不文明行为,有乘客素质的问题,而最严重的问题,仍然是惩戒不严。虽然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盗窃或者故意损毁、移动使用中的航行设施,危及飞行安全,足以使民用航空器发生坠落、毁坏危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责。”但乘客开安全门的事情发生多起,多半还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轻处罚,这样的处罚,不过是隔靴搔痒罢了。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诚如斯言!当前在国内机场“闹事者众,受罚者稀”的尴尬,无疑需要用法治化解。其实,类似的事情看看国外,便可知道我国的处罚有多温柔了。据悉,美国也曾是“空怒大国”,但美国随后规定,危害飞行安全最高可判处20年有期徒刑及10000美元罚款。依法“零容忍”后,很快取得了奇效。而在加拿大,其同样也规定,危害飞行安全最高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毕竟,这个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空怒族”,也没有无缘无故的飞行安全隐患,有的只是制度规定的松懈、法律执行的疲软。就最近而言,飞机上打架的事情尚未远去,乘客“开安全门”的事情就接连在昆明、重庆上演,这警示我们:加强飞行安全,依法严惩肇事者迫在眉睫。在飞机上,没有比飞行安全更大的事情,就此来说,对于任何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都必须“零容忍”,如此才能呵护好每一名乘客的权利,确保飞行安全。刊于1月15日《法制周报》:http://www.efaw.cn/a/fazhouruiping/2015/0115/677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