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人们普遍认为,干啥都得讲“圈子”。娱乐界有娱乐圈,学术界有学术圈,商界有商圈。其实,正常的圈子交往无可厚非。问题是,一旦形成一种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就变味了。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圈子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寄生、利益输送关系,把公共权力当成私人物品,其违法违纪触目惊心,其后果危害祸国殃民。(1月5日《人民日报》) 显然,从山头主义到圈子文化,这并非是志同道合之人相聚一起吟诗作赋,反而直接促使的是团队化腐败。从前端时间一些一地乃至一个部门中层、高层出现集体性、整体性腐败案件就不难发现,在这塌方式腐败的背后,圈子文化正是促使的真正诱因之一。 常言道,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此浅显的道理放在官场中同样也恰如其分。就如同倪发科沉迷于玉石中不可自拔一般,他对下属所赠送的美玉来者不拒,最终导致的只会是一些别有目的之人会挖空心思去寻求美玉,进而希冀能够博得倪发科的赏识,以便能够得到其权力的庇护。但送玉者真的就能够凭借自己能力承担这一切消费么?尤其是对于公务员来说。他们只不过坚信着羊毛出在羊身上,用贪腐之钱来孝敬,进而换取更大的贪腐平台而已。 打铁仍需自身硬。在如今某些地方的官场,不少官员已经产生了一种错误的认知,那就是好似不跑不送只会原地不动,如果进了班子而没进圈子,那就是没进班子。在他们看来真实的能力与真正的业绩都显得不那么重要,关系变成了重中之重。他们不遗余力挖空心思去寻找一座靠山,希望通过关系网能够形成合力,让自己能够得到众人的庇护,进而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正是基于此,于是乎拔出萝卜带出泥在反腐中也就变成了常态。 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因此,干部应当时刻铭记自己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在党内搞团伙、拉帮结派进行利益输送的话,这不是“护身符”,只会是“催命符”。在法纪面前,在依法治国建设中,无论是哪个“圈子”的人,只要胆敢触犯党纪国法,就必将受到应有的制裁。 (文/李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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