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浙江省最新修订的《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修改前相比,新细则里公务员省考录用的“门槛”提高了不少,涉及报考资格、基本素质、违规违纪、政治品德等四大方面,明确了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曾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不满三年的人,公仆意识差的人都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甚至连家庭美德都被列入了考察标准。(网易新闻,1月5日)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一直是公务员选拔招录的标准。然而在一大波高官因“德行”问题落马之后,如何来保证公职人员“德才兼备”可谓让大家伤透脑筋。面上的“才能”可以从考试分数、文凭学历、工作成绩等方面来体现,然而考核内在的“德行”就比较难了。有甚者直接将好的“政绩”等同于有才有德,导致一批一味追求政绩上好看的“面子”干部。 浙江省最新修订的《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中考生的“素质标准、道德考察”是一大亮点。“社会道德、家庭美德”等社会责任也成为了考察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这无疑是给“德行”下个了具体定义。有了详细的规范和条款之后公职人员的选拔的含金量才能提高,选拔出来的人才能真正“德才兼备”,从而更能做到“为人民服务”。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光有好的制度和措施远远不够,将这些制度和措施真真的落实下去才是大问题。既要避免新标准出台后的部分单位的“挂羊头卖狗肉”,也要防范对法规的误读而出现的“过往矫正”。世界上的法律法规都不是天衣无缝的,在高层制定出能指导大方向的方针政策之后,作为下一级的掌权者则需要尽快地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的地方政策。 最后,笔者想说,其实大多数走上歧路的领导干部当初选拔时都是“德才兼备”者,怎么让他们保持思想的先进性、纯洁性,党的后续的教育也是尤为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