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家都对儿童广告有严格限制,但在我国长期处于法外之地,譬如近两年的头牌节目《爸爸去哪儿》等,走红之后的萌娃萌爸,没有一个不走上广告掘金之旅,令天下少儿观众的爱戴,转眼就染上了惊人的铜臭。 毋庸置疑,面向儿童的商品是近年来发展最为迅猛的市场,从食品、书籍、服装、玩具、到奶粉、药品等等,这是我们的一子化社会结构所决定的。 很多家庭在为孩子购买用品时,都会询问孩子的意见,甚至很多食品、玩具的购物要求由孩子发起,广告商瞅准此薄弱环节,大量制作投放直接面向儿童的广告,其中,利用火爆亲子节目所涌现出的高人气童星,实为造势捷径。 据悉,《爸爸去哪儿》节目中的爸爸们本身均为名人,但其萌娃出道后,代言身价一夜赶超父母,众商家争得头破血流,出价皆达七位数。(华西都市报) 而这个市场也是最为混乱的市场,儿童食品丑闻不断,服装玩具质量堪忧。其重要原因之一,开发这个市场的秘诀在于广告,而非成人眼中的品质和口碑,只要撬开小皇帝们的嘴,占住小公主们的眼,就是一摊垃圾,也不愁财源滚滚而来,厂商的钱都花在了这边,品质成本可想而知。 面向儿童的无度广告,不仅是不道德的,更是直接在威胁着少儿身心健康。 最新广告法修订案中,明令禁止了10岁以下儿童做广告代言人,确有必要。但是相比国外细致严格的限定,还有很长的差距要走。因为,我们有十分善于变通取巧的市场,广告商绝不会轻易放弃这些“财神娃”们,另外电视台花大价钱请明星拍节目,也期望高额回报——开发利用这些活体广告资源,是双方一拍即合的事情,很难一棍子打死。 譬如,你说10岁以下不能做“代言人”,那我们请小明星来“表演”行不行?不换汤也不换药就换个标签,是不是就能轻松绕开?——法律法规如果不及时细化,很可能沦为空文。正如当年禁播烟草广告后,什么“鹤舞白沙、我心飞翔”之类,还掩耳盗铃地猖獗了多年,已成为经典笑话。 因为只有利益是永动机,只有公众是牺牲品,现行体制下,商家和监管太容易达成默契,放任漏洞。抵制萌娃广告,不能光指望有关部门,更需要公众监督评议,及时纠错补漏。广告法修订案可以看做一个开始,但绝不是一劳永逸,以后的“猫鼠游戏”还大有可观。 果然,一部分“业内人士”已经群起而反攻,说10岁以下禁演了,那以后纸尿裤、奶粉、童装、儿童食品、未来星、爽歪歪……等,广告该怎么拍?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啊? 问得好。而事实是,这些广告本来应该是拍给大人们看的,而不应该直接诱惑小孩子,只有大人才能理性地选择儿童用品,而不能完全依靠孩子的喜好,要孩子选他肯定天天都吃垃圾食品。而对于面向大人的广告来说,有没有萌娃出演并无必要,哪怕用塑料模特儿示意都没问题,只有那些希望绕过大人直接吸引小孩儿的无良商家,才需要萌娃、童星来做媒介。 “一竿子打翻”可能确实有些绝对,但考虑到目前我国法律无法细化到像西方那样,也没准备好对儿童广告做全方位和公正的审查,还是先快刀斩乱麻为好,留任何漏洞都必定泛滥成灾。原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179f7990102v8t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