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两名中国乘客在亚航曼谷-南京航班上向空乘人员泼洒方便面并出言不逊,导致航班被迫返航,对此中国国家旅游局于13日晚发出通知,责成江苏省旅游局调查处理,《中国日报网》英文版则发表题为《游客们,请注意你们的行为》社论,称这一事件将损害中国人形象,指出不仅仅对于闹事者、对于全体中国人来说“也是个教训”,因为“文明的意义在于平等对待他人”、“举止得体才能获得尊重”。 然而国家旅游局和官方媒体话音未落,新的“机闹”事件再度发生:12月17日,重庆飞往香港的国航CA433航班上,四名中国乘客因不听空乘人员劝阻相互扭打,险些迫使航班返航。 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机闹”就是这样给人添堵——而且这并非首次如此,事实上早在2013年,CCTV就曾高调播放为期五天的系列教育节目,试图从“中国人海外整体形象”的高度引导中国游客在海外采取文明得体的行为,杜绝包括“机闹”在内种种不文明现象。不仅如此,国家还通过颁布并实施《旅游法》,力图从法律上约束中国游客的行为举止。但从“一周二机闹”的新闻看,效果显然是未尽如人愿的。 从事件发生后媒体、公众和网民的反应看,不论中外都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机闹”问题是“中国人整体形象”问题,他们在国际航班上的不文明举止损害了中国人的整体国际形象和荣誉;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个人的行为只能由当事人自己去负责,而不能以偏概全,让那些举止文明、行为规范的中国人无端代人受过。 纵观大多数海外传媒,对中国乘客“机闹”行为的报道和评价,还是较为务实、客观的,即认为这类事件既非中国人“专利”,也不能代表所有中国人。如德国之声报道就指出,今年8月27日加拿大廉价航空Sunwing自多伦多飞哈瓦那上,两名女乘客酗酒闹事、触发火警、斗殴、威胁劫机,迫使飞机中途返航,甚至因劫机言论而导致空军战斗机出动;8月8日,全美航空费城飞往多米尼加共和国圣地亚哥的全美航空班级上,一名乘客打喷嚏后高声宣称自己携带埃博拉病毒,结果导致飞机紧急降落检疫,折腾了两小时之久。其它报道也罗列了许多这类事件,如2011年6月,一架自墨尔本飞往惠灵顿的客机上,一名50多岁澳大利亚乘客醉酒后殴打他人,迫使客机回航; 2009年印度航空一架客机上,一名女乘客怀疑机组人员对她进行性骚扰,于是对飞行员大打出手,迫使飞机紧急备降……2012年,瑞士航空苏黎世-北京LX196航班上两名中国乘客打架,导致航班紧急返航,事后《日内瓦论坛报》就曾指出,仅瑞士航空一家公司,这类因为“个别乘客不当行为导致航程中断”的事件,也已是第五次发生。 由此可见,将个别中国乘客的“机闹”行为当作整个中国海外游客群体的问题去应对、疏导和处理,有瞄错靶心之嫌,就好比一个人生病,却让一屋子人不论是否有病都一起跟着吃药,效果恐怕很难理想。 但另一方面,许多评论也指出,中国出境游旅客数量越来越多,2013年已达到9700万,比同期美国出境游旅客(6200万)多出近1/3,如此众多的绝对数量,其中只要有一小部分作出诸如“机闹”之类不文明举措,就的确会在客观上殃及当地人对中国人的观感,令许多人感到尴尬,这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那么,究竟该如何解决? 国际上通常并不将这类行为当作“文明问题”,从道德范畴加以规范,正如一些海外网民在互联网平台上所言,诸如大声说话、往椅背上贴嚼过的口香糖、把脚翘到很高等行为不文明,但航班上一般不会强制性干预(尽管这让许多人感到不舒服),但对“运输过程中扰乱社会秩序”,或“不当行为构成对客机和机上人员安全危险”的行为,则一方面赋予机组人员“临机处置权”,另一方面立法予以严惩。 所谓“临机处置权”即机组人员一旦觉得“机闹”构成对客机和机上人员的危险,既可以临机采取一切自认为可化解危险的正当行为,而无需承担责任,这些行为可以包括紧急降落、返航、勒令“机闹”下飞机(如果还没起飞),也可以对“机闹”者本身采取一定人身约束措施,如前述澳大利亚、加拿大两起机上醉酒闹事行为,机组人员都行使“临机处置权”,将闹事斗殴的乘客捆绑起来,放在空座上看管直至降落后交给警方,瑞航LX196航班上斗殴的两名中国乘客,其中比较“暴力”的一位也曾遭到同样对待。这种“临机处置权”有时候会显得比较“简单粗暴”,如曾有中国乘客在美国登机后拒绝空乘人员调整其随身行李以便让其他乘客行李更容易放入行李箱,结果被机长勒令立即下机。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客机价值高昂且搭载数百条生命,在空中又十分脆弱,稍有差池就可能导致机毁人亡,在面对疑似隐患时只能“宁抓错勿放过”。和国外相比,中国航空公司在“临机处置权”方面相去甚远,如此次国航“机闹”事件,乘客斗殴已很严重,但飞机既未紧急着陆,空乘人员也未采取强制措施制止,而只是一味劝说,这实际上对客机和其他乘客都是很危险的。 立法严惩也是必不可少的。如瑞士,类似航班斗殴这样的行为属于“运输过程中扰乱社会秩序”,最高刑罚为3年有期徒刑,一般还会并处罚金,并需承担相应司法和其它费用。 必须指出,国内除了容易混淆“文明问题”和“危险行为”外,也往往对如何界定“航班维权”和“机闹”无所适从,对航班调度、航空公司服务方面的缺失关注较多,对乘客本身的文明规范重视不够,对“运输过程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及客机和机上人员安全行为,规则上虽有约束,但既欠分明,又乏力度,这使得一些乘客在飞机上“不知轻重”,更以为外国航班也是如此,“丢人丢到国外”,也便不足为奇。 无规矩不成方圆,面对“机闹”的猖獗,当务之急,是将“文明问题”和“危险行为”、“维权”和“机闹”区别对待,不再一方面大而化之地“让全体中国人吃药”,另一方面却对具体的“机闹”威胁航班、乘客安全“下不去手”,从立法和执法两方面让“机闹”们知道规矩、知道违反规矩将付出怎样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