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310国道民权县罗庄超限检测站,要求不卸货放车被拒绝后,河南永城籍货车车主张高兴与妻子侯燕喝农药自杀。两人被送往民权县人民医院,张高兴经抢救无效死亡,侯燕已脱离生命危险。因超限被查扣的货车经检测,超限率为107%。(京华时报11月26日) 难道喝药就能解决问题吗?货车业主自杀死了就没事了吗?为何业主司机敢以拿生命来示威?笔者认为并不是张某交不起3万多元的罚款,也不仅仅因为新闻中所描述的因为价值十几万的煤炭和几十万的债务,而是这部分人的法律意识单薄。新闻中报道当时执法人员要求司机李红磊接受治超检查,就出现强行闯卡行为,可以看出明知违法,但就是在想办法逃避。 在上次河南永成发生了喝药抗治超事件后,当地政府的确是被此事吓怕了!但最终处理结果是治超大队7名执法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永城市政府及交通系统16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分别给予撤职、降级、记过等处分;责令永城市人民政府、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分别向河南省人民政府写出深刻检查。但今天又发生喝药来抗拒治超!这又怎么处理?难道又是免职、记过、写检讨!那明天、后天、大后天!天天就有超载的司机拿着药瓶子说你敢发我款、卸我货,我就喝药!到时又该怎么办。 罚款治超,其出发点是想已罚款的方式来防止超载,但其结果是事与愿违!不但没有治超,反而是越超越多!今年9月份焦点访谈曝光了甘肃环县治超点,只罚款不卸货!并且罚款是选择其他罚款较低的违章行为开发票。最终是以交罚款来默许超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显然执法人员要求车主张某卸货并接受处罚是合法的。但是发现逗硬执法车主没有钱赚,不逗硬执法更是与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相违背。那到底是哪出了问题? 作为货车司机难道他们不知道超载是违法的吗?笔者认为肯定知道。难道他们不知道喝农药会死人吗?当然他们也知道!但是这些司机都做了。从新闻中不难看出,张某的农药是事先有所准备。是不是可以这样想,张某早想好了就是想罚款不卸货,不然我就死给你看,以此威胁。假若执法人员妥协,答应了只要张某不寻死就可以满足张某的要求,这样行吗?如果都这样以此威胁,法律又怎么能得到执行,法律的权威性又怎么能得到保障,那法律还有什么意义,社会的次序又怎么能得到更好的维护。 依法治国的道路还有多远?不仅要有法律,更要有确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既要全民的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从自身做起绝不触及法律的高压线,还要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法,更重要的是要给予执法人员合法执法的权利保障。因为依法执法,造成社会舆论的反驳,部分公民的反对,绝不能将处分执法人员作为消除社会反驳的方式。笔者认为法律法规有问题,就该去修改法律法规,而不是将执法人员拉出来背黑锅,否则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将在实施过程中演变成口号。(作者:木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