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侵占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恢复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的公共服务功能。(12月08日 来源于:《四川日报》) 如今,四川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中设私人会所的做法,无疑值得点赞,也再次为我们提了个醒。不得不说,私人会所向来是滋生腐败的“灰色场所”,“会所腐败”更是广为群众所诟病,众多党员干部身陷其中、难以自拔,败坏了形象、失掉了政府公允。笔者觉得,还有多少人仍在让古建筑成为自己的“后花园”? 众所周知,随着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外出旅游观光成了众多百姓的强烈需求。像一些比较有特色的、有历史意义的历史建筑、公园则成为人们长期向往的地方,这些建筑物都是见证了社会的发展历程的,留下的都是美好的回忆。然而,如今个别管理部门与商人坑瀣一气,将许多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当成“唐僧肉”,肆意破坏原有建筑,随意搭建私有建筑、会所等。殊不知,建私人会所对原有历史风貌的破坏,几乎是不可逆的,同时,向公众开放更是成了“奢侈品”。 显然,反腐剑指的私人会所,是改变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属性设立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美容、娱乐、住宿、接待等场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当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自2014年11月1日起遵照执行。此举无疑划出了一道制度红线。可以想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不仅侵占群众利益,还会助长不正之风,社会各方面对此也是反映强烈。 毫无疑问,历史建筑是各级各类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中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建(构)筑物。其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具有不可再生性。如今,四川省积极行动,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私人会所清理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区分情况采取处置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对于具有社会公益属性的历史建筑,公示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前期已经提出整改要求的要及时复查,防止死灰复燃。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无疑为整治会所歪风打出了一记重拳。 在笔者看来,我们绝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式的隐形腐败,更不允许“古建公园”成为私人会所的“后花园”。 为此,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应当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举报,对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笔者希望看到,全社会都要提高认识历史、尊重历史,关注公共利益的意识,真正让会所歪风止步。(文/木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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