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小官巨贪”现象层出不穷。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基于9634份公众样本的调查结果显示:现实中的各类贪腐事件,“小官贪腐”占到了七成以上(76.17%),且发生在区县基层干部和村干部身上的较多。(12月8日 新华网) 众所周知,我国现阶段的政府官员的级别仅仅规定到了乡镇一级。所以,“村官”其实并不算是国家正规的干部编制,只能说是各级政府服务人民的一种辅助职位,并不具备公务员的身份。然而,“村官”在中国虽然是最小的官,但同时他也比很多官都大。因为,“村官”对一个村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至关重要的重要,一个好的带头人往往可以加快和推进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反之,则会给国家和百姓带来巨大的损失和伤害。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随着现如今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大量国家财政资金涌入农村,农村资源也不断资本化,使得农村资源密集度不断提高,一些看似不重要的职位也掌握了大量资源流量,小官也有了实权。然而,在村干部拥有权力的背后却少了该有的监管。一方面农村资源密集度的提高,调动了群众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造成了部分地区村民自治的变异,群众难以对村干部进行监督。 与此同时,村干部并不是公务员,他们不受行政法规的约束,而村民自治组织法又难以保障实施。并且,小官贪腐也具有相当大的隐蔽性、灰色性,游离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监管难度较大。还有就是多头监管体系造成对小官贪腐的监察力量薄弱。所以,既有的党纪、政纪、法律存在监管漏洞进而就导致村干部成为“三不管”干部。 最后,在笔者看来,通过“小官巨贪”这类案件的查处,我们不难发现反腐败任务仍然艰巨。所以,要切实肃清此类“蛀虫”,引导广大“村官”打牢思想烙印,守住廉政底线是根本。同时,要及时解决当前“村官”监管缺失的现状更是一大重任。到最后,只有建立和完善了科学严密的监督管理制度,才能彻底根除腐败毒苗,进而维护基层民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在基层民众心中的良好形象。(方飞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