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在中央党校2014年秋季学期第二批进修班开学典礼上指出,“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人民网)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首先确立宪法权威,才能确立法治权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突出了依宪治国在全局部署中的优先性,还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进行了具体部署,这让我们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更加充满信心。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很好地系统地进行学法,才能知法,从而懂法,才能将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地宣传和应用,才能胜任依法治理进程中的各项工作任务,才能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坚持依法用权、自觉接受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所带来的损失,是群众所不能接受的,也是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的绊脚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式,端正态度,要认真思考,将本职工作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联系起来,认真把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应尽之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