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国税局为落马官员开证明求情一事引发网友热议。28日上午,滁州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市国税局已成立调查组,由局纪检组长牵头赴凤阳县调查此事。(人民网 12月2日) 消息发布后,多家媒体发文质疑。《人民日报》刊发的《开证明求情背离法治理念》一文指出,凤阳县国税局此举不仅有失严谨公道,更有滥用职权、干扰司法的嫌疑。下级单位出现腐败窝案,上级机关不仅不反思监督管理上的疏忽,反而为腐败分子求情,显然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既为失职,又损害形象和公信。笔者认为,言之有理。诚然,对于上级单位来说,保护干部成长、保护单位形象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笔者认为,若是干部真犯错,就应让他们担责受罚,就应让他们在挫折中历练、在历练中成长,这才不失为良方。 况且,早在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常教导我们说,做错事要勇于承认错误,才能改正错误。干部犯下这样的原则性弥错误,作为“家长”的上级单位不仅没有对其严惩,反而对其开证明求情,这是在相鼓励官员变相偷吃“公粮”吗?公平公正又何以体现呢? 自古以来,邪不胜正,况且还是“敢为人先、快人一步”的领导干部犯错,就更应勇于承认、立即改正、弥补过失。这让笔者想起了今年中央政法委连续几次公开通报了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笔者认为,就是要勇于“自曝家丑”,勇于“不护短”,才是每位“领头者”都应该具备的气魄,这种让“犯错”的孩子得到应有惩罚的认识,也是每位“家长”都应具备的思维。因为,“刮骨疗毒”才是对干部的大家,大家应当传颂这份大爱,因为只有这样,被“毒素”侵蚀的生命才能被彻底拯救。习近平同志曾强调,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同时,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因此,对于大义灭亲”的行为,公众才应该强力点赞,因为若全社会都刮起自检自省“清风”,那我们离幸福花开的日子还会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