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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开证明求情”羞煞了谁?

时间:2014-12-02 12:11来源: 作者:方飞君 点击:
据相关报道称,持续了4年之久的凤阳县国税局系列贪腐案落下帷幕。凤阳县国税局大庙分局局长乔伟因犯受贿罪获刑10年,总铺分局局长巨世耀获刑5年。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县国税局曾专门开具证明,称两人在平时工作中表现突出,建议从轻处罚。关于开此证明的原因,凤阳县国税

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国税局为落马官员开证明求情一事引发网友热议。28日上午,滁州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市国税局已成立调查组,由局纪检组长牵头赴凤阳县调查此事。(11月28日  人民网)

据相关报道称,持续了4年之久的凤阳县国税局系列贪腐案落下帷幕。凤阳县国税局大庙分局局长乔伟因犯受贿罪获刑10年,总铺分局局长巨世耀获刑5年。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县国税局曾专门开具证明,称两人在平时工作中表现突出,建议从轻处罚。关于开此证明的原因,凤阳县国税局局长熊道君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主要是不想让家属觉得单位没有人情味,让他们心寒。”

其实,政府部门开的证明五花八门,有证明工作归属的、有证明待遇薪酬的、有证明职务级别的等等。但是,专门开具证明建议法院对犯罪的官员从轻处罚的证明还真是没见过。缘何这样的行为荒唐,理由很简单,凤阳县国税局开如此证明不仅有失严谨公道,更有滥用职权、干扰司法的嫌疑。试想一下,下级单位出现了腐败窝案,上级机关不仅不反思监督管理上的疏忽,反而还为腐败分子开证明求情,显然是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既为失职,又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和公信。

不仅如此,身为领导干部犯法了不说严惩,也理应按照法律受到应有的惩罚。并且,“功不抵罪”也是法律的基本常识。凤阳县国税局却开具出因犯法者“表现突出,建议从轻处罚”的证明。就算如凤阳县国税局局长熊道君接受采访说此举是顺从家属的意思。可是,他有没有想过这样的行为是严重的影响了司法审判的公正性,于公于私都不应该。

最后,在笔者看来,正所谓: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身为公职人员怎能法外开恩。另外,在此次事件中,凤阳县国税局理应反省,如此乱用公权的“证明”实在是有包庇之嫌,要知道公权是为民,不是为私。(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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