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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遭暴打”再证维权之难

时间:2014-11-28 06:10 来源: 作者:乔志峰 点击:
付出劳动就应该获得报酬,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在某些地方和领域,这似乎却成了一种奢望。为了讨回血汗钱,尽管有些农民工使出了浑身解数甚至还爬吊塔、爬大楼以命相搏,讨薪却依然难获成功。陕西农民工讨薪遭暴打的恶例,再次折射出讨薪难现象之严

农民工被拖欠上百万工资,领薪时遭暴打跪地求饶。农民工在陕西省宜君县老街综合改造项目西苑小区工地干活,长生劳务公司拖欠他们80人上百万元工资,多次讨要未果。11月7日,王继东带领20多人到宜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维权,劳动监察大队协调长生劳务公司解决问题。当天长生劳务公司经理许磊让工人下午到工地领工资。王继东等20多人按时来到工地,排队领工资时,突然来了约四五十名手持棍棒的男子,气势汹汹地让他们把手机关了,喝令所有人交出身份证,然后对其实施暴打。(11月26日《华商报》)

付出劳动就应该获得报酬,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在某些地方和领域,这似乎却成了一种奢望。为了讨回血汗钱,尽管有些农民工使出了浑身解数甚至还爬吊塔、爬大楼以命相搏,讨薪却依然难获成功。陕西农民工讨薪遭暴打的恶例,再次折射出讨薪难现象之严重。

《刑法》第276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去年,最高法又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无疑对恶意欠薪行为形成了进一步威慑。

然而,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恶性欠薪事件却表明,当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比较多发。只有切实提高劳动者的地位、加大对违规违法企业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才能保护劳动者不受伤害。但恰如有媒体调查发现的那样,此类案件大多涉及重点工程,地方政府有赖于这些项目,处理上有时“睁一眼、闭一眼”。因此,监管违法企业的前提,是先监管好监管部门,让他们真正负起责任来。

从媒体透露的信息看,宜君县相关部门面对农民工讨薪还是比较负责任的,当天便协调解决问题。只不过,涉事公司却阳奉阴违,一边答应付薪,一边却玩阴招。虽然打人的几十名男子目前尚“不明身份”,但他们闯入工地将讨薪农民工打伤,其“来路”其实昭然若揭。农民工被打得跪地求饶,工友冯春宁更是被打得右膝盖处骨折,打人者下手极其狠毒、性质极其恶劣。据悉,当地派出所已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但愿能够早日将打人者和幕后指使者绳之于法,绝不能不了了之。

元旦、春节临近,又到了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高发期。近日,人社部、住建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2月10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通知》强调,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尤其要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陕西农民工讨薪遭暴打将如何处理,我们拭目以待。而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将法律法规和相关《通知》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则是各地劳动部门和执法部门都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4/1126/03/ABUSPER200011229.html http://news.china.com.cn/live/2014-11/25/content_300195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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