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微博网友“品-奢侈龙小野”在北京市姚家园路拍到的一组照片,并引发了网上讨论热潮。照片上,一名老外用自行车拦住一辆开进自行车道的轿车,阻止其继续通行,并做出手势让轿车倒车。该网友表示,很钦佩这名老外执著的态度。(11月17日《广州日报》) 在日常生活中,机动车开上人行道,“占领”人行道现象非常普遍,大多数国人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机动车“占领”人行道似乎已经合法化、合理化。一名老外公开跳出来,阻止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让人钦佩的不只是这份执著的态度,更重要的传递出机动车不该上人行道和行人应当保卫人行道这一重要讯息。 众所周知,人行道,顾名思义,行人行走的道路,机动车禁止行驶、停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而且,“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违反此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不管是在人行道上行驶,还是停放,都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处罚。 然而,国人面对机动车“占领”人行道的违法行为无动于衷,主要原因不是国人缺乏老外的那份执著。而是在中国的城市里,虽然已经步入了汽车时代,但汽车文明并没有随之建立起来,以及城市公共停车位严重缺乏,使得机动车“占领”人行道太过普遍,已经司空见惯,导致国人对机动车“占领”人行道行为麻木不仁。相反,欧美国家进入汽车时代已经超过半个世纪,汽车文明相当发达,几乎看不见机动车“占领”人行道的不文明行为,所以他们对机动车开上人行道行为难以接受。 可见,要保卫人行道,阻止机动车占领“人行道”,不能仰仗执著的老外,还必须依赖我们中国人自己。首先,交警部门应当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保卫人行道。对于机动车“占领”人行道的这种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不能手软。同时,应当完善法律,提高对机动车“占领”人行道行为的处罚力度,应当直接扣除12分。其次,政府加大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停车位的建设,缓解停车难,遏制机动车上人行道停车的冲动和无奈。再者,行人应当自觉保卫人行道,对于机动车开上人行道行为应当勇敢的说不,而不是当沉默一族。对于在人行道上停放的机动车,应当积极举报,交由交警处罚,并拖走。同时,公安机关对于举报机动车“占领”人行道的市民,应当重奖,吸引民众参与到保卫人行道上来。最后,广大驾驶员应当提高自身的素质,建设汽车文明,自觉将人行道还给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