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汉阳警方抓获10名在硚口一酒店开会的传销团伙“老总”。传销团伙打着所谓“国家暗中扶持的1040阳光工程”旗号,给受骗人洗脑。他们将新闻联播中提到“阳光工程”的视频下载,改了标题后上传到视频网站,让受骗人观看,并指出“这是隐蔽工程,国家不会明说,三分看七分悟”。(荆楚网,11月12日) 很久以前就出现了传销的案件,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很多人为了发财,相信一切可以发财的途径,最后走入了歧途,发展了传销组织。虽然说传销早已经被国家认定为违法,而且还广为传播,但是,到现在传销的行为也更为隐蔽,就有一部分因为轻信网友传言,异地见网友后被骗入了传销组织,也就是所说的网上传销。 现在很多的人从小时候记事起就会被教育,不要走进传销,要好好地保护自己,也有很多的人知道传销是违法的,犯罪的,但是仍然有人去做传销。有的时候传销没有了下线,就会通过网上欺诈、强行囚禁等行为来发展下线。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传销的发起者,为了给自己抹去暴利,不顾别人安危,甚至是危害别人安危,着实是变态到了极点。对于这些传销者的这种行为,不禁让笔者想起了那些地沟油、烂皮鞋、卖假药的等一些无良商家,在本职,这些人都是同一类人,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都会不择手段。唯一的区别是,有的投入的是实物,有的投入的是诈骗的那种思想。 对于这些无良商家,作为政府部门,理应肩负起自己的责任,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笔者认为,针对这些无良商家,首先要对现在正在进行着的传销等违法行为进行越级的突击式检查,不要出现这边警察等还没出发,那边的违法分子已经伪装好了。这样的检查,是在是没有什么意义,甚至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再者就是要对社会做出良性的宣传,让整个社会去监督,去制止这种欺诈消费者,欺诈人民群众的行为。 传销不只是一种诈骗,其中还夹杂这非法拘禁,俨然把自己当做了救世主的样子,针对这些事情,首先要做的就是严惩,只有严惩凶犯,才能做到后面的让全社会更放心的监管。这些都是因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