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为了能快速招到商、引到资,经常作出一些承诺,一些时候这些承诺甚至成了有关部门审批项目的附随条件。然而,一旦承诺得不到兑现,企业很可能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新华网11月12日) 在各地政府追求经济发展的现在,招商引资依然是第一要务、头等大事。虽然在招商引资的方式方法上各地都有高招,但主导思想却必须殊途同归,那就是政府的诚信和服务要比优惠政策更有吸引力。为了能快速招到商、引到资,既然做出了承诺就必须要兑现。 诚信是一种社会关系,政府首要示范和职责就是要维护和担保这种当代人生存必需的优质关系。政府不仅是诚信法治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更是做人做事诚信的示范者。如果政府在招商引资中都成了“老赖” ,即使有再优惠的政策,政府还会再招到商引到资吗? 其实,“政府的良好诚信形象让大项目纷至沓来”的道理很多政府都是明白的。但是,“忽悠”企业投资的现象,在国内一些地方时有发生。政府的诚信何在,怎样才能改变政府失信于企业的现状是一个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笔者认为,“政府”讲诚信,当然要通过教化的方式来增强政府部门的责任观念,从道义与精神上形成一种信用自觉。但是仅靠这些是不行的,必须要加强政府信用制度的法制建设,建立完善行政行为失信的惩戒机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政府、公务人员行政行为,提高诚信度,及时处置损害政府信用的行为;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与披露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政府决策信息,使政府一切活动都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诚信于民和诚信政府也就有了更牢的根基。 政府是社会的样板、标杆和尺子。如果政府首先讲信用,那么会在百姓中、在社会中,将起到很好的榜样带头作用;为营造讲诚信的社会氛围,起到很大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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