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31日,霸州市组织全市干部参加2014年度全省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旨在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邳振一、赵普、郭德清、马春起、牛岳峰、颜士忠、王殿龙、齐德旺、刘志亮、牛双秋、苏振东、张东兵、刘子儒等市四套班子领导与各级党政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新闻、出版、教育、科研等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驻霸中省市直单位在职干部参加了考试。(据11月10日中新网河北新闻网) 依法治国的号角再次吹响,各方都在积极响应此次壮举,文中霸州市组织全市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就是响应号召,也是在对全市的干部进行一次法律摸底测评。在这里,我们难免会发问,进行干部法律考试是否有必要,最终成效到底会有多少?笔者认为对干部进行法律考试很有必要。 干部是国家公职人员,要求在工作中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先决条件就是要懂法。此次对干部进行法律测试,是对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进行一次摸底,会比较全面的了解干部的具体情况,这样才会进行后续的工作学习安排,比如法律知识的学习等。如果一个执法者不清楚法律,将是一件灾难性的事件,更谈不上用法和守法了。 作为一名干部,要清楚的认识到此次考试的意义,认真应考真实应考。干部是公职人员,为民解忧排难是职责,考试是理论上的锻炼,还需要实践的考验。很多落马的官员不乏法律高文凭的,但是仍然知法犯法,有些官员在理论上是知识库但在实践中却是枯井。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也告诉我们正确的意识才能促进事物的发展,所以干部进行法律考试很有必要,干部进行实践考验才是试金石,当把理论结合实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执法、维法。 依法治国的方略的实施,不仅需要干部的努力,还需要其他人员,也包括人民群众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参与,人人都应该为依法治国做出贡献,人人都应该成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者、拥护者和享受者,全民全社会齐努力为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做贡献。(作者:雨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