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别拿自己不当干部》的电影,冯巩饰演的纺织厂工段长王喜,官不大,但处处以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把“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腐乳”记在心上,受到群众拥戴。(人民日报11月5日) 近年来,村干部可谓是出尽“风头”,“小苍蝇”丝毫不亚于“大老虎”。平时公开贪污农村各类补助腐败,以死人名义吃低保,甚至在反对“四风”,中央巡视的高压特殊时期,依然公开高调大办宴席,村干部的已然成为了腐败重灾区。那么,为何村干部在腐败上为何敢如此猖獗呢?笔者看来源头主要有三。 一是督管理的制度缺乏。村干部是指 从事公务的人员,但却不是公务员,故而纪委的纪律之杖够不着,连被“双规”的“资格”都没有;村干部是一级组织的“干部”,但却不是我国行政意义上的“党政干部”,故而“监察”的规矩之箍套不上,连被监督的份儿的都没有;村干部又是“村民自治机构”的“法人”,但又不具备“主体资格”,故而法院的法律之剑戳不到,国家《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在他们面前统统“自动失效”。由此可见村干部 党、政、法“三不管”的特殊“干部“,是监管制度漏洞下的“洞天福地”。 二是法律意识的薄弱。一方面村干部法律意识薄弱,在湖南吉首,一名村干部在因贪污公款被查后,竟然理直气壮地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说得如此大言不惭,却道出了村官猖狂腐败背后的扭曲逻辑,也暴露了基层治理中法治观念缺失的软肋。另一方面是村民的法律意识薄弱,长期以来,老百姓囿于法律知识的匮乏,“民不与官斗“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面对村干部往往也只能腐败痛在心中而无可奈何。 三是上级政府的纵容。在村干部的管理上,一些基层政府出于发展经济和维护稳定的考虑,对村干部贪腐问题往往“民不举,官不问;民不闹,官不究”。同时,为了所谓的政绩观,上级干部往往也离不开村干部的配合,睁一只闭一只,这样玩玩能达到所谓的共赢,大家都好过。如此放任,村干部腐败就有了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