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自作孽,不可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则、守戒律,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凤凰网 11月3日 ) 今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人民日报撰文告诫干部一个硬道理,那就是“自作孽,不可活”。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例,没有一个不是在违法之前首先违纪的。的确,十八大以后落马的50余名省部级高官以及成百上千位厅级、处级和科级干部都在阐述着这个生动的道理,他们落马或因贪污受贿,或因钱权交易,或因桃色事件。落马之前他们“呼风唤雨”、全身光环、毫不避讳,落马后才懂“声泪俱下”,珍惜所有、忏悔不已。此时,笔者不禁想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有人说官场如戏台,真假难辨,不由己身;有人说,官场如八卦图,全白当中会有黑,全黑当中亦有白;有人说官场如战场,如不步步为营,必将节节败退。而笔者认为,官场本不是染缸、不是迷阵、不是坟场,官员的落马绝不是因为“官场”这个客观存在的载体,也不因为“官场”是否具有特殊含义,而是因为他们忘了“人心不足蛇吞象”的祖训,忘了“千里之体溃于蚁穴”的典故,忘了“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誓言,他们只记得对欲望无尽满足,对财富无尽索取,对万物无尽贪婪。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索贿受贿;二是利用手中的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收受贿赂,谋取私利。三是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大肆收受红包礼金、消费券等。无数个鲜活的事例都在生动地阐述一个观点,那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俗话说:人情猛于虎,专吃贪财人!凡是挡不住诱惑之人,那就必然会开始“沦陷”的旅程。事实真的如此,本来人的思维意识就是一个奇妙的东西,一念之差,就可以让你差池千里。所以,笔者向来认为,不管外部环境是怎样的,再宽松、再紧张,再优越、再恶劣,终归是要通过内因才会起作用的。换句话说,不管外面有多少诱惑、多少考验,只要牢筑自己的思想防线,别人都拿你无可奈何,但凡开一次“小灶”,绝对就会一败涂地。 其实,人的思维意识本身就是个奇妙的东西,它充满无尽的可能性、变化性和塑造性,不管你曾经是否犯过错,只要知错能改,就能善莫大焉;不管你曾经如何风光,只要不断犯错,绝对万劫不复,因为挡不住诱惑,就定会是沉沦的开始。因此,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手中握权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此为戒,要时刻远离贪欲之惑,否则身陷“囹圄”将是必然的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