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对公考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在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发现的43名违纪考生作出严肃处理,其中7名考生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山西日报11月1日) 近年以来,在高考、自考、毕业考试和公务员招录考试中,都发现有作弊的考生。他们作弊的手段越来越高明,胆子也越来越大,办法也越来越多,一度还由此诞生了一个产业——高科技作弊。 从考试作弊者从最初的想法来看,都是为了考出一个理想的好成绩。但再往前看,好像参考者每个人都签了考试承诺书,当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考试不得作弊。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是典型的不诚信行为,是典型的不公平竞争。这种人一旦进入公务员队伍,也难免成为下一下贪污腐败、弄虚作假的败类。 因此,笔者认为,对考试作弊的行为,不能一禁了之。相应,还应该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从根源上加以解决。一是加强教育引导。从孩子一进入校园开始,就要大力提倡诚信考试的先进做法,为学生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空间和氛围。当然,这当中,要从教育机制方面进行革新,杜绝不公平竞争现象的产生。二是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无论是中考、高考、自考还是公务员招考,针对作弊的考生,决不能姑息,要么取消考试成绩,要么取消考试资格。三是在反作弊上引入高科技手段,让考试中的任何营私舞弊行为都没有施展拳脚的空间。四是建立健全考生诚信档案机制,对有任何考试作弊的行为都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将考生诚信档案作为参加各类考试资格的重要参考,并且明确有任何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上一层次的报考,当然其中也包括公务员考试。五是建立相应的制度,依法打击协助考生作弊的人员或机构,对其形成强烈的震慑。四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倾力打造教育公平环境。近年来,教育公平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从上幼儿园到初中、高中、大学,再到后来的各类考试,当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公平性不够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唯有从顶层设计上来思考教育公平的问题,像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一样,由上而下贯彻执行下去,方可实现公正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