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牛区城市管理局为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纠"四风",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从十个方面规范执纪考核检查人员行为,确保城市管理考核检查工作客观、公平、公开、公正,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和水平。(10月27日廉洁成都)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针对城市管理要求"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按照这一要求,作为城市管理者就应在打造"法治城管"上着力。简而言之,城市管理就应以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根本,其一切工作都应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开展,不能逾越法规的底线。 就近年来的城市管理看,其因缺乏上位法的支撑是不争的事实,以至于常出现借法执法的无奈之举,因此,一些地方根据区域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从一定程度上说,这些法规在执行过程中难以做到真正的统一,加之在城管队伍管理上还存在瑕疵,以致城管乱象问题频繁出现,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特别是城管队伍倍受诟病。由此不难看出,要打造"法治城管",首先要打造一支依法行政的管理队伍。作为金牛区城市管理局出台的城管"十必须"无疑是为城管人员依法行政,扎紧了制度篱笆。 必须遵纪守法、必须廉洁奉公、必须客观公正、必须据实检查考核、必须遵守行为规范、必须对标检查考核、必须注重检查考核方式、必须及时收集资料存档、必须注重检查考核与指导并重、对违反检查考核纪律的必须问责。"十必须"把遵纪守法摆在第一位,这就要求一切工作均不能脱离法纪的束缚。特别是在当前城管法规依据不足,以及城管被妖魔化的情况下,导致执法环境不好,城管人员的工作程序、行为习惯、管理效果以及对城管人员日常规范和管理标准起着指挥棒作用的考核评价等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是否科学规范,不仅直接影响到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还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满意度,更关系到城管队伍的形象。 虽然,现目前城市管理法规还不十分完善,但作为城市管理部门理应在现有法规基础上,通过对"管理者"和"管理权"的不断规范,编牢制度笼子,规避城管人员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纪违法行为,以最大化维护城市管理的公平、公正,提高其服务群众、服务城市、服务社会的能力。 用城管"十必须"严格约束城管人员行为,是以此打造依法行政的过硬队伍,假以时日城管法制得到健全完善,城市管理即可真正走出法治困境。当然,要使"十必须"发力,还少不了重要的监督一环。常言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相信通过这样一步步的不断完善规范,在城市管理"法制"与"法治"的量变中一定能迎来"法治城管"这一质的转变,为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