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纪委近日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一批“吃拿卡要”典型案件,87名顶风违纪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0月27日 新华网)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话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但它却极其深刻地指出了领导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的核心所在。而要切实做到、做好“当官要为民做主”,就要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可想而知,倘若领导干部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黑钱”、“放黑车”,向企业和货主索要好处费、焦炭,收受企业礼品、消费卡,让企业承担日常饭费等等“吃拿卡要”的行为完全不是为官者应该有的行为。 众所周知,党和国家的事业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终身追求和职责所在,也就是各级领导干部人生自身的事业。各级领导干部若做不到权为民所用,也就背离了治党治国之根本。如从建国初期处决的刘青山、张子善,到改革开放以后处理的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田凤山等等,他们就是权不为民所用,最后落得身败名裂,成为历史和人民的罪人。然而,像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吴天祥、牛玉儒等为国为民的领导干部则名垂青史,流芳百世。这也正是由于他们树立和坚持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一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才赢得了人民的敬重和爱戴。 所以,在笔者看来,为官者既然选择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道路,就不该有“吃拿卡要”的行为,而是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践行党旗下的铮铮誓言,争做群众爱戴的好干部。(方飞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