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城管”改革正在进行中,城管部门将进一步“扩权”。10月16日记者了解到,南京将制定《南京市城市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案》 ,建立“大城管”执法体系,将市文广新、旅游、园林、规划、公安交管5个部门共33项处罚权全部划归城管局,目前已上报待批。(10月17日《现代快报》) 一直以来,城管执法就是热门话题,备受瞩目。不是城管打人,就是城管被人打,总之负面新闻总是络绎不绝。这和城管管理制度、队伍建设、执法人员素质密不可分。再说,城管执法还没有存在相应系统的法律建设,城管普遍存在执法违规现象,如收费、罚款不合理,没收物品,处分被没收物品,暴力执法,便衣执法,打砸抢等现象,引起民众普遍反感以及对流动商贩的普遍同情。 “大城管”建设,对于系统管理城市建设,集中人力,物力,权力进行社会管理,更加方便。再者来说把本来几家办的事交个一家办,更有利于节约人力、财力、物力。但是,城管对于现有的权力仍然没有掌握好,执法都总是出漏洞,再把新的33项处罚权交给它,它又能行使好吗?加之现在他们拥有的权力就已经使民怨四起了,再有33项权力在手,那相关部门每天专门处理城管与群众的矛盾估计就会忙不过来。 “大城管”执法体系是未来城市管理的一个大方向,但是在现在法律不够健全,城市建设还不够合理,队伍建设还不够强大之时来实行,是否为之过早。城管不管是现在拥有的权力,还是以后集中后拥有的权力,都必须以加强城市管理,造福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并且需要不断的提高队伍素质,优化执法人员结构,革新执法方法,而不能一贯的像现在一样以粗暴、简单的方法执法,那样只会失去人心,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