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专门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网上热传。该通知中提及,要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昨天,有媒体向河南工商系统内部人士求证,并确认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10月14日 新华网) “从现在开始,系统上下全员上阵、加压推进,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实行罚没收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两个挂钩’,即:与各种经费款项挂钩、与年终奖惩挂钩。”这是网络公布的河南工商局为冲刺全年罚款业务收入目标而下达的任务。可以看出该地工商局正在为全年的任务没有完成而绞尽脑汁,“不得已”只能全系统统一行动,在年底最后两个月完成全年的任务。 尽管离年末还有2个多月,工商局已经重视起今年的任务完成情况了,看来工作意识和工作态度还是蛮好的。但是这样的工商局业务也太单一了,最后两个月主要抓罚款业务收入,且还要全员行动、责任到人,稍微想想就可知道最后两个月工商系统的公务人员基本都是抓罚款工作了。不否认,工商局有自己的行政执法权,对不正规、不正当经营现象有罚款处罚的职责,而从其根本职责上来说,还是通过对市场的监督管理来实现市场的正常经营和流通,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但是,河南工商局一个动员令,就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两个职责变成了通俗易懂的罚款。将自己的工作变成硬性的指标,以罚款收入来衡量全年的工作业绩,可以想象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将是行政执法变成行政执“罚”。没办法,领导的命令、领导的重视谁敢不执行呢?而实际上,以罚款指标来衡量工作业绩,不但扰乱了行政执法程序,而且将迫使执法人员以罚款指标作为工作中心,即便碰到没有违法的,也许要编个理由来罚款,以此“制造”违法,达成行政执“罚”。 社会需要和谐,少不了温度的市场供应。而主管市场的工商部门为政绩弃客观不顾,随意设置执法标准,将工作变为单一的罚款任务,看来还是权力自肥,不顾民众利益,想在市场大潮中“光明正大”捞一把。制定罚款指标,单一政绩考核,极容易造成执法人员为完成全年罚款指标而简单执法,粗暴执法、执法犯法,让市场在行政执法中被执“罚”,最终伤害民众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