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比199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相关通知,新版景区开会禁令不仅从篇幅上增加了一倍多,且新增了风景名胜地9处,细节规定也更加严格。(新华网 9月28日) 到景区开会,一则的确是在景区内开会,二则就是搭便车,顺带就在景区内游山玩水,其单纯超越了开会本意,说到底就是一次彻头彻尾的“会议腐败”。这种崇尚“高、大、上”的会议模式,既浪费了大量的本可节约的资金,又让部分“心不在焉”的干部迷恋在景区的山山水水之间。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意在斩断部分干部不切实际的恋想,让本该纯洁的会议更加单纯起来。 出台这样的政策,有着一定的背景。要是笔者没有记错的话,曾经某单位年初工作务虚会摆放在了国内某旅游胜地、某地工作调研竟然走进了旅游胜地……凡此等等,不一而足。关于这样的事件,既会让政府公信力和形象在群众的质疑声中渐渐弱化,又给政府的财政造成了巨大的负担,更会让那些原本就“意志不坚定”干部,党性更加消褪,带坏了党风政风。因此,会开进了旅游景区除了花大量不该消费的资金造成景区虚假繁荣,就再也没了其他一丁点的好处。 我们欣喜的看到,国家与时俱进的将9处景点纳入到了禁止开会的地点,反映了中央狠刹“高、大、上”会议的信心,更体现出了中央治理奢侈腐败没有警区的决心,相信出台这一政策过后,各级部门的会议将更加还原本质。 当然,禁止在景区开会不能止于“禁令”,更要体现在落实上。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主动在“通知”中规定的禁止开会的旅游名胜景区内,广泛设置鼓励舆论和公众监督举报的平台,公开监督电话、微信、网站等联系方式,还可以设置公款旅游的公告牌。让一切便于媒体和公众监督的方式都要提供出来,形成党委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监督网络,切切实实的让这项政策发挥效用、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