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4)日,记者从四川省纪委获悉,近期,凉山州(微博)纪委对德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洪江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王洪江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部分问题已涉嫌犯罪。日前,凉山州纪委已将王洪江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9月25日 腾讯网) 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抓苍蝇打老虎反腐力度的加大,不少政法委书记因违规违纪落下马来,一度在群众中引发热议。可想而知,身为与“法”沾边的干部,怎能忘却法律法规,陷入违法乱纪的深渊。 然而,政法委书记究竟是何种职位,通过查阅资料,我们不难知道,政法委是各级党委设立的领导、协调各级政法机关的党的领导机构,也就是说,所有的政法机关,包括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都是在政法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当然,上述政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独立办案的权力,但是在执行党的政策和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等方面,都是要服从于政法委的领导的。而政法委书记,就是各级党委的常委委员、是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人,按理说,政法委书记就应该是既懂党的方针政策,又非常懂法律的。 所以,试想一下,当我们的政法委书记都甘愿“以身试法”了,造成的危害可想而知,这就好比看管金库的守库人利用职权监守自盗。倘若政法委书记们如此堕落,甘愿臣服于利益诱惑之下,那法律的尊严又该由谁来维护,老百姓的公道又该由谁来主持? 最后,在笔者看来,政法委书记以身试法再次敲响了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警钟。与此同时,还应该对重点部门,特别是那些掌握实权的部门领导进行重点监督,从源头上彻底肃清腐败。(方飞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