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反腐力度日益增大,对于公职人员在企业任职或自己办企业现象的打击效果也十分明显。近年来,许多公职人员利用“副业”身份吸金的报道屡见不鲜,成为腐败的一种重大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身为公职人员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虽然国家明令禁止公务员经商的行为,但是这样的情况还是发生了,头上戴着国家公职人员的帽子,背地却干着经商的买卖。 公权不能私用,应明确国家公职人员的责任。作为公务员,我们首先是公民,具有公民的基本义务和权利;但公务员又是肩负着履行公共管理职责的公民,必须要有与普通公民不同的特殊要求。国家公职人员是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代表,是人民公仆,要首先服务并服从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公权不能私用,应健全法律体系并完善相关体制。我们在坚决打击贪污受贿等体制外公权私用现象的同时,必须从宪法的高度重视体制内的公权私用现象,并且通过完善宪法制度,限制权力机关的权利,从根本上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制度化的公权私用现象。 公权不能私用,公职人员应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身为公职人员应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精神。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利,不滥用私权。 公职人员本应是人民道德的典范,应时刻践行自身责任,并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严格杜绝公权私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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