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出台了《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等三个配套文件,着力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和“出口”不畅等的问题。 涉法涉诉信访作为信访案件中的一个类别,有“诉讼与信访交织”和“法内处理和法外解决并存”的两大特点。当前群众弃法转访、以访压法的现象突出,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更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 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因其过程繁琐、涉及层面较多而显得更为复杂。因此要推进改革,就要突破性地解决以往出现问题中的重点难点。第一要着手解决入口不畅的问题,提高司法机关办案的效率和质量,明确诉与访的标准,降低受理立案的门槛。第二要着严眼于法律程序“空转”的问题,对案件中出现的错误及时纠正,杜绝“踢皮球”现象出现。政治机关要及时审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错误要及时纠正,责任要及时追究,该赔偿的要依法足额赔偿。第三要着力解决出口不畅的问题,下大力气破解结案困难的问题,坚持依法终结。要将问题解决、责任追究、司法救助、释法明理和教育疏导等问题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群众利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需要。让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长远下去必然有利于法治思维的培育和法律信仰的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