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国铁路总公司上调火车票退票费,律师董正伟请求国家铁路局公开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但遭拒绝,理由是这不属于其信息公开事项。董正伟随后起诉。日前,法院判国家铁路局败诉,要求公开这些信息。但铁路局仍拒绝:这事不归我们管! 原来的铁道部,因作风彪悍、态度蛮横,被坊间戏称为铁老大。可能是为了便于管理和监督,健全机制,国家将铁道部拆分为正部级的铁路总公司和副部级的铁路局,理论上,铁路局是监督和管理部门,铁路总公司是运营部门,但一个副部级的单位,如何监督和管理正部级的铁路总公司,是拆分之后,一直让人不解的地方。现在你看,问题确实来了。 去年,铁路局出台规定,自9月1日起,铁路部门将调整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实现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同时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即退票费与时间挂钩,其中开车前不足24小时退票的,退票费相当于现在的4倍,从票价的5%提高到票价的20%。实行梯次退票政策,铁路局所称的诉求是,“为充分利用运力资源,引导旅客增强购票计划性,方便更多旅客购票出行”。梯次退票,在某种程度上对“票贩子”也是一种打击,理论上“黄牛党”的空间越小,火车票就越容易达到尽可能的分配公平和价格稳定。就在人们对这一梯次退票的可能效果众说纷坛,并有网友纷纷支招通过改签而规避高额退票费的时候,在年底春运前,政策又变了:一律执行收费20%退票费的政策。这样的定票政策,既没有通过听证,也没有进行舆情调查,说改就改,怎么会不让人反感。这个退票规定到底是谁出台的?是不是铁路总公司报请铁路局批准,然后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呢? 今年3月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其中明确规定“铁路客货运杂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审核”职责权限属于铁路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同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章程〉的通知》中,也明确授予国家铁路局“确定运价水平,管理铁路杂费项目和标准”的权限。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退票费定价信息与成本信息,显然是国家铁路局有责任公开的信息。针对质询,铁路局先是蛮横拒绝公开相关信息,又在败诉后以无赖的腔调,声称“这事不归我们管”来推脱,请问,不归你管,归谁管?铁路总公司吗?还是物价局?如果真是物价局有这个权力,恐怕铁老大就没有这个脾气了。那么只能是两种可能:一是铁路局对监管正部级的铁路总公司有心无力,而心有怨气;另一个可能就是习惯性的傲慢:我就这脾气,你能咋的? 铁路部门经营压力大,这可以理解。既要考虑到运营成本,又要考虑到社会效益,中国铁路部门作为国家的垄断行业,自有其难言的苦衷,这也说得过去。但即便如此,在一个契约化社会,作为一个运营实体,在面对消费者的时候,不能随意更改定价政策。在面对消费者质疑的时候,也应该放下身段,有事说事,有理说理,断不可以傲慢为武器来回应公众。即便心有怨气,也可以通过公开出来,获得公众谅解,进而逐步理顺纠缠不清的关系。现在,面对法院的判决,都如此嚣张,难道在中国,铁路局是中国法律管辖不到的飞地吗? 莫非,铁路局是想以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低半级的不满,想要和铁路总公司平起平坐?就算是平起平坐了,作为一家人的铁路局,又能如何监督和管理铁路总公司呢,这个结,恐怕公众心里是永远解不开的。在法律面前,打官腔耍脾气,除了损害自己的威信,招致舆论的批评和公众的反感,恐怕没有任何用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