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年来,吕梁官场动荡不断。2014年2月20日,山西省委决定免去丁雪峰吕梁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免去丁雪峰吕梁市市长职务;2014年5月29日,中央纪委网站宣布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中生被查;6月19日,曾任吕梁市委书记的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被查;8月23日,曾任吕梁市委书记的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被查;8月26日,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明珠被有关部门带走。(9月8日 中国经济周刊) 中央加大反腐力度以来,山西成为了腐败的“重灾区”,成为了中央的反腐重点对象,而被曝出的腐败案多数与煤炭有关,即所谓“官煤勾结”。由于山西是煤炭大省,煤炭为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同时也成就了一批“煤老板”,随之带来的不是群众的富足,而是山西官场的乱象和动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刘云山说,“山西的政治生态存在不少问题”,决非空穴来风。 山西省的贪腐主要体现在五大类。第一类: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第二类:党员领导干部“伸手煤矿”入“干股”、“权力股”、违规投资入股煤矿非法获利的案件。第三类: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公权”,充当“保护伞”“收黑钱放黑车”,收受贿赂的案件。第五类:党员领导干部在国有煤矿产权转让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第四类:党员领导干部在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利用职权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案件。每一类都与煤炭有关系,可以说与其说是反贪官,不如说是反“煤炭”。 围绕着煤炭经济往往是一条贪官与煤炭商人形成的利益链条。不法商人为了获得巨大利益而腐蚀官员,官员忙于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可以说是各取所需,互相关照。然而不法商人对官场的渗透与腐蚀只是其中一面,腐败的另一面则是在于领导干部权力的过于集中,以至于他们可以为所欲为。与此同时,由于煤矿事故的频发,国家要求监管煤矿的权力又被逐步上收到市里和省级部门,这等于只是杜绝了底层的“小贪”,而放纵了顶上的“大贪”,反而增加了实际监管的难度,因此使得腐败的土壤更加肥沃。 要破解山西省的煤炭腐败,关键还是在于规范权力的运行,分散官员的权力,铲除权钱交易的土壤,用制度的武器切断官员和不法商人的利益链条,让权力真正地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引导全社会参与到监督之中,以进一步挤掉权力寻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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