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在泰山举行的第二十八届泰山国际登山节上,一名据说来自天津的30岁左右的男子,穿着印有旭日旗图案及“大日本帝国海军”字样的T恤衫,被现场民众包围,身上T恤随后被人撕扯下来踩在脚下。执勤民警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将T恤男带离现场。(《法制晚报》9月7日) 此事在网上迅速引发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穿什么衣服是个人自由,别人不应横加干涉;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作为日本侵略战争受害国,绝对不能容忍这种挑衅行为。 本人向来崇尚无拘无束、自由散漫的生活,但在这件事情上,旗帜鲜明地支持后一种观点,赞同国人有理由对T恤男表达愤怒。T恤男说他在日本都是这样穿,怎么到了中国就不行。有网友说,你可以试试去以色列穿件有纳粹标志的背心,看看有什么结果。我认为用不着穿纳粹标志去以色列,只消穿旭日旗在韩国的大街上走两步,就知道后果的严重性了。 有人把这件事和打砸日货对比,认为围观民众是非理性爱国。我认为这是两个概念,旭日旗不是普通的“日货”。作为二战时期的日本军旗,旭日旗一般被认为是日本军国主义的象征。由于战后日本没有对侵略行为进行彻底反思和清算,旭日旗经改头换面在日本自卫队中被沿用至今,间接证明了日本军国主义的阴魂不散。这面旭日旗对于曾经遭受日本侵略者蹂躏的许多亚洲国家人民来说,意味着灾难和屈辱。 数日前中国高规格纪念抗战胜利69周年,既是表达对国耻的铭记、对和平的珍惜,也是对日本右翼势力的警告。孰料警钟长鸣之声尚在耳际,就有人穿着象征日本军国主义的旭日旗登泰山。这不是无知,而是赤裸裸的挑衅。据说此人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又自称在日本长大。不管他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还是日本的华裔,或是其他国家的公民,这样做都是不能被容忍的。这样的行为只要发生在中国领土上,就是对国人感情的严重伤害。 因此,如果我看见有人穿着印有旭日旗图案的衣衫在光天化日之下招摇(拍电影除外),也会想着冲上去把他的衣服扒下来,并暴揍之。顾虑在于,这样做一来脏了我的手,二来真要打了他,可能涉嫌违法。毕竟,打人是不对的,尽管此人是如此“欠揍”。 欧洲很多国家都禁止在公共场所展示纳粹标志。德国有专门的反法西斯主义法,严格禁止一切纳粹标记和徽章在任何地方出现。如果有人在德国穿戴有纳粹标志的服饰,民众发现后可以选择报警,但无权擅自围攻侮辱。日本对待侵略战争缺少德国人的反省精神,指望他们立法禁止象征法西斯的标志,从目前看来不现实,但这件事别的国家可以做。2013年,因为足球比赛中有日本球迷挥舞旭日旗引起韩国人愤怒,10名韩国议员向韩国国会提出了一项刑法修正案,禁止在韩国的体育竞技场等地展示日本旭日旗,违者将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韩元罚款。 泰山上民众围攻穿旭日旗图案T恤的男子,发生这样的事情完全可以理解。我们不崇尚仇恨,但也不能面对挑衅沉默不语,绝对不能容忍日本军国主义的幽灵游荡在曾遭其践踏蹂躏的国土上。这与“中日友好”无关,也与“着装自由”无关。任何自由都是有边界的,如果突破公共规则、公共情感的底线,自由也就不成其为自由。因此,就这一事件中的“着装问题”而言,是非曲直是明白无误的,任何人发现有人如此着装,都有权利指责并制止,需要商榷的只是制止的方法。 比较好的做法是,我们可以通过立法禁止公开展示与日本军国主义相关的标志,并规定处罚措施。以后如果还有人胆敢穿着旭日旗招摇过市,我们可以报警,交给警察依法处置,而不是大家一哄而上扒掉他的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