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广州一事业单位办公室主任接到电话,对方称在中秋节给每位局领导备了一份进口火龙果和一箱阳澄湖大闸蟹,大约价值2000元。这位办公室主任在随后请示局领导后,拒绝了这家企业的礼品。(9月3日 新华网) 众所周知,中国礼仪文化博大精深。在各种节庆日里,礼尚往来更加是常事,图的是亲人、朋友间的感情沟通。可现如今,节礼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丰富”化了。如此一来,在送礼收礼上大做文章,让正常的礼尚往来变了味,发了霉,跑了题,离了谱,不得不令人担忧。 殊不知,那些别有意图的人总是会为了类似于事业腾达、生意红火、工程投标、偷漏税费甚至是法外开恩,纷纷慷慨解囊,巧送节礼。而收礼者往往就利用手中特权慷国家之慨,为了收“几斤肉”,不惜慷国家“这头牛”,中饱私囊。如此一来,一笔笔互惠互利的权钱交易就在逢年过节的“礼尚往来”中暗暗进行。 然而,不管是送“节礼”的,还是收“节礼”的,尽管动机不一,但趣味相投,目的一致。送“节礼”的是以钱谋私,贿赂为官掌权的,正所谓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可这收“节礼”的更是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反正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白送的“礼”,也没有白收的“礼”。无论是送“礼”的,还是收“礼”的都会因此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现如今,“节日反腐”已成为中央反“四风”常态化的一个特征,中秋节前公款送礼歪风得到明显改善。但是,不可否认,公款送礼并未就此销声匿迹,而是在新媒体技术的包装下更为隐蔽,由此也增加了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工作的难度。 俗话说: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所以,“节礼”警钟理应长鸣,我们的党员干部要效仿古今廉官,借鉴古今贪官,把好年节廉洁为官的关,切不可再次重演“年节到,干部倒”的悲剧,从而唱响正气歌,广吹廉洁风。(方飞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