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鲁甸地震救援工作已接近尾声,“ 中国首善”陈光标的身影出现在灾区救援现场,只不过一向“大方”的“首善”这次仅捐献了20万元款物。一向高调炒作的陈光标,自称拥有“大约50多个亿的全部家当”。记者调查发现,陈光标对其资产来源无法自圆其说。或许,这也导致了他近期一改高调作风。“陈总现在想低调了”标哥公司的企宣部负责人告诉记者。(《重庆青年报》8月21日) 某门户网站给出的标题是“陈光标鲁甸地震捐20万元 传汶川地震后获利20亿”,虽然作为新闻标题从文法到逻辑,这两句话都完全搭不上关系,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但如此搭配所传递的意味却是显而易见的。陈光标做慈善一向高调,并自称“自家50亿”,此次鲁甸地震只捐了20万元,未免太掉价了。虽然有一个暧昧的“传”字,但“汶川地震后获利20亿”仍然清晰地指向了陈光标高调做慈善、闷声发大财的阴暗一面。本就非议不断的标哥,又一次将陷入了争议的漩涡。 不得不说,这真的是无比奇怪的逻辑。向灾区捐款本就个人自愿而非义务,捐多少都是一种爱心的表达,岂能说“仅捐献了20万元”?难道以前捐得多,现在就必须捐得更多,否则就意味着道德水准下降了吗?更何况,与许多没有捐款、甚至是名义上捐了但实际没有兑现的富人相比,陈光标明码标价的这20万是实打实地帮助了灾区民众,这难道不该得到掌声,反而因为捐得少而受质疑? 再说“汶川地震后获利20亿”的事。如果通读整篇报道,任何一个稍有理解能力的人都知道,根本无法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充其量只是记者通过片断式的信息然后自我推算和猜测出来的结果。以此作为新闻标题,轻点说是不够严谨,重点说就是缺乏专业性和新闻伦理。退一步说,即便陈光标在汶川地震后获得20亿属实,但只要是合法经营所得,也没什么不可以,更不值得对此进行道德批判。虽然慈善归慈善,企业归企业,但通过做慈善提升个人和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帮助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企业家才更有能力投身慈善,这是一种双赢之举。难道企业家非得弄得倾家荡产才叫做慈善? 陈光标可能是中国慈善领域最具有争议的代表性人物。他的种种出位之举,比如堆几百万现金炫慈善,到美国给流浪汉发钱,前段时间的中国首善事件,这些带给他知名度和曝光率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质疑和非议。因为他的很多做法,颠覆了我们传统的慈善观念,比如说做好事不留名、低调做人等等,而陈光标则恰恰相反,张扬而直白,所以肯定会招致一些人的反感。 但问题是你可以不认同陈光标的为人和做法,但不能恶意去揣测他的目的和动机,并以此否定他对中国慈善事业的贡献和价值。一个企业家捐了钱当然并不意味着做什么都对,但总不至捐得多时掌声一片,一旦捐得少了就开始扒底、传播小道消息,这是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尊重,也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必须重申和厘清两个慈善误区,一是不要再狭隘地以捐款多少来评价慈善行为,这是对慈善的一种玷污,二是不能总是要求做慈善的人尽善尽美,非得是道德完人。事实上,就连陈光标自己都承认自己并非完人。陈光标的很多行为都无法让人苟同,但一码归一码,对于他的慈善事业,我们必须抱以最大的敬意,因为这是我们很多人都无法企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