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明确了省级公务接待细则,要求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允许饮酒,即便有特定允许喝酒的场合,也要按标准提供省内地产酒,严禁提供高档酒。此则被《人民日报》称为“最严省级公务接待‘禁酒令’”的政策刊发后,受到各界关注,各地公务接待的具体规则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热点。 十八大召开后,新一届党中央陆续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大力开展纠“四风”活动,抓苍蝇、打老虎。各地也纷纷响应,不断细化相关规定,如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送礼、严禁公款吃喝、省部级以下官员不配专车等等,从近期各地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政策规定出来后,许多地方政府作风有了很大改善。 公务接待在公务活动中不可避免,是行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为改善的同时,也有不少地方、不少部门,公务接待明显超出了合理范畴,变成了用公款大吃大喝,讲排场、摆阔气。近年来,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不少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但执行起来差强人意。许多地方却存在着“上有政策下有政策”的现象,出去吃饭由明转暗,吃饭、送礼报销开票都开办公用品票,使其“名正言顺”。 在有些官员们看来,公款吃喝能够联络感情,培养人脉关系网,有时候急于找机会请吃请喝。公款接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吃个饭、喝个酒,而是注入了人际关系学的极强因素——吃的是感情,喝的是关系。上级领导、权力部门的同志主动来了,正是求之不得的联络感情、培养人脉关系的好机会,谁还有心于“无公函不接待”。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将国家基业比作千里之堤,那么一条舌头就似一穴,何况舌是何其的贪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针对个别党员干部舌头饕餮症,决心遏制“舌尖贪腐”,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提出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见公函才接待,可防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款聚餐、同城宴请以及私请公报等现象,也会杜绝公务员借机“揩公家油”,让一切公务接待在阳光下进行,进而从源头上卡住巧立名目的隐性公款吃喝,对遏制公款浪费以及“护堤固坝”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 “无公函不接待”规定的出台只是遏制公款“吃住行游”迈出的第一步,实际执行中,有必要对一些“接待公函”潜在的“盲点”或者说可能存在的“漏洞”进行防范。要想真正杜绝公务接待浪费,除了“节流”更要“截源”,要出台相关惩处措施和配套限制规定,使那些妄图投机取巧者不敢、不能“虚设公务”。要真正简政放权,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和公务函的开出,从根源上减少公务接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