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记者统计,在今年被查的18名校领导中,有11人担任学校“一把手”。在11名正职领导中,担任校长(或院长)的有6人,比担任学校党委书记的多1人。其中两人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但仍被追责。(新华网8月21日) 不一而足,各地各部门系统“一把手”腐败问题的多发、易发,已然成为了官场腐败的一大特征,也成为了我国反腐肃贪工作的一大重心。有评论认为,“一把手”的腐败问题才是我国面临的最大反腐难点,一则,任何“一把手”都是处于一个系统的最高点,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监督,其贪腐堕落的行为往往具有较强的隐秘性;二则,“一把手”是全面分管核心权力的人物,权力多权力大则会受到更多的诱惑,因此,很难做到全面预防“一把手”腐败的多发、易发。 此次,教育部监察局向全国教育系统通报了近3年教育系统纪检信访和案件工作情况,将教育系统所涉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进行了梳理和归纳。这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其中,“一把手”腐败案件有所增加是首当其冲,排在第一位。正如一名“211高校”党委副书记的评断,“高校不是所谓象牙塔,如果党委、纪委不加强管理、监督,社会存在的问题也会传入高校。” 那么,高校“一把手”多腐、易腐,棒子应该打在哪里呢?笔者认为,高校“一把手”也和其他“一把手”一样,手中握有太多自身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权力。他们在学校基建、学校后勤等工程方面与人事财务等工作上,恰恰正是因为这些权力运行的不公开,不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管监督,就会使之极易发生索贿受贿的权力寻租犯罪行为。 看来,这一切的根源仍在于在确保高校行政效率的前提下,做好分权控权的机制设立与制度保障,仍回到如何围密制度笼子,规范权力的公正、公开运行的问题上,而对“一把手”进行合理限权则是当务之急。(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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