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超过30%。这是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14日在北京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高层研讨会上透露的。(《新京报》 8月15日)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力度是空前的,高官频频落马,而这些落马官员往往有一个共同特点,善于伪装。平日里懂规矩、守纪律,一派公仆形象,私底下受贿赂、搞权术、一副傲慢模样。这些官员戴着“假面具”本想迷惑百姓,而最终都迷惑了自己。习近平任总书记以来,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改进工作作风,告诫官员要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如此苦口婆心,我们一些贪心的官员应该清醒了,等到后悔,为时已晚。 治理腐败“防”永远要走在“治”的前面。首先解决好制造交易机会的“买官”者的问题,让“买官者”“退烧”。加强制度的健全。这正如我们平常所说的,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成好人;而有漏洞的制度则可能会使好人也变成坏人。因此治理“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不能只在惩治上做文章。一方面应该通过政治体制或干部选拔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对用人权力的监督加强,为权力的追求者提供一条公开而有效的竞聘通道;另一方面将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减少权力的含金量、降低权力的净收益,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再者加强干部的“职业取向”引导教育,杜绝诱人的利益回报下的腐败。 俗话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自律自省意识,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和肩上的责任,筑牢清廉务实的思想道德防线,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慎重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始终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之一。 笔者认为,特别是在党中央铁心硬手惩治腐败和肃风正纪的当下,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所以,笔者希望相关部门能积极主动作为,不要让反腐败工作总是依赖于“媒体曝光、情妇揭发和小三的检举”;更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完善监管惩处体系,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如此,才能形成惩腐治贪的强大震慑力。 钱是财富的象征,每个人都喜欢钱,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敢动用公权来某一己私利,终会让当事人“赔了夫人又折兵”。前车之鉴,历历在目这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官员,依然要“前腐后继”最终只能独自咽下亲手酿成的苦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