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媒体“法治四川行”大型采访活动第三采访小组来到甘孜州,深入康定、泸定等县的多个村社和部门单位走访。藏区法治宣传细致入微,对群众进行扫藏文盲、汉语盲、法盲的扫“三盲”教育。(华西都市报 8月8日) 张昭远有云:“法者,国家所以布信于天下。”法治,是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的核心,是人民安居乐业生活的基石。正所谓“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推动法治建设,才能提高人民的法律素养,给人民创造平定安康、风气优良的社会。在藏区推动法治建设,是建立起良好民族关系,推进民族和谐的前提,是加深民族交流、团结的虹桥。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依法治理,才能让少数民族同胞信赖。以统一的标准对待所有人,让人人做事有法可依,有法可信,不偏袒哪个民族,也不委屈哪个民族。法律,是天下的准绳,平等的对待所有人,才能取得少数民族同胞的尊重,维护地区的和平和国家的统治。 有了相互信赖的、安全的生活环境,人最基本的安全感的需要得到了满足以后,才能推动经济的发展。家家户户都拼了命的为自己谋取正当利益,以求日子蒸蒸日上的时候,反过来又促进了法治建设的推广。这是一个双向互赢的良性循环,推动法治建设,给人民的幸福生活创造了安稳的保障和不竭的动力。 以法通情,才能切实的促进民族和谐。唯有严明法律,在群众心中树立起法治的意识,才会减少民族矛盾,推进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不近人情的法律,不代表它会斩断民族之间的联系,相反,它在不同民族的同胞们心中树立起统一的标杆,以此为准,才会彼此谅解,彼此宽恕,才能让社会走入其乐融融的美好景象。“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在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下,各族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民族特色,为地区的文化建设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添加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民族团结是祖国的根基,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助推力,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创造出合法合理的未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建设,提高少数民族同胞的法律素养,对人民、对地区、对社会都有不可忽视的、且长远的利益。尊重法律,敬爱法律,依法治理,这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要求,更是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根本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