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巡视组指出“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的福建省,正在全面清理“裸官”。8月1日,福建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说,“全省厅级、处级‘裸官’任职岗位调整清理工作,已于7月30日全面完成;科级及以下调整清理,将在8月底前完成”。 “裸官”通常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近年来曝光的一些贪腐案例,越来越多与“裸官”牵连,这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对于一部分官员而言,“成为裸官”和“政治前途”已经是“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的问题。广州市委原副书记方旋由于其年龄尚未满60岁,被外界认为属于提前退休。方旋的“早退”折射了中央治理“裸官”驶入了快车道。 “裸官”现象在一些官员中早已暗中流行。在大权在握,炙手可热之时,将妻儿全部移民海外,既便于将腐败所得转移出境,又为自己腐败行为一旦暴露留好后路。即使不慎“翻船”、外逃又未成功,一人“受过”,也可保得家人安全富足。而事实上,“裸官”如庞家钰未能出逃而落网者,远少于成功出逃者。“能捞就捞,不行就跑,跑了就了”,似乎已成了贪官们心照不宣的“心诀”。而成功外逃,则又说明贪官的准备是行之有效的。事实已证明,大量贪官为谋求后路,的确提前将配偶子女移民国外,财产转移国外,以便东窗事发时出逃海外。一旦出逃,由于中国的法律制度和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差异,引渡贪官往往事倍功半。 平心而论,“裸官”并不一定就是“预备潜逃”的前奏,“裸官”也并不一定就是贪官、坏官。但是,治理“裸官”是现代政治伦理的必然要求。只有限制住“身在曹营心在汉”的“裸官”,才能更好地保证公权力的洁净与安全。同时,我们不得不正视,“裸官”有贪腐行为的概率的确更高,对“裸官”加强反腐调查并不过分。说到底,对“裸官”从严管理、限制提拔、调整岗位,最终是要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 现实中我们看到裸官,一无外在责任约束,二无内心的道德自律。“裸官”是当前反腐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裸官”现象不除,腐败问题就很难得到根治。从长远来看,治理“裸官”的长效举措在于,包括官员财产、配偶子女出国出境情况不仅要申报,还要公开,引入群众监督。在民广大民众的监督下,“裸官”治理方能如虎添翼,更见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