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同时意见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即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7月30日新华社) 一直以来,二元户籍制度饱受社会各界诟病,不仅在于其将人分为三六九等,更在于其背后有着严重的权利不对等。一般来说,流动人口很难在其工作的城市,享受与当地人一样的政策保障,如就医、求学、社保等。这样的“出身决定命运”,不仅有损城市形象,更是严重的社会不公。源于此,社会各界屡次呼吁,要求取消城乡二元户籍,统一为居民户口。尽管公众很热情,但制度回应却很冷漠;虽屡有传闻,但最终也只被证实为谣言。 如今,公众的这种愿望终于照进现实。国务院日前印发的“意见”,就明确指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样的改革,无疑是极大的进步,因为这既是对民意的尊重,也是户籍改革正确的方向。此外,国家层面居住证的出台、用身份证号统一管理等亮点,也提升了这份“意见”的现实价值。可以不夸张地说,这份“意见”绝对是户籍改革历史上重要的一个步骤,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虽然户籍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但却是不可不改的。就如今来说,节奏仍然保持平稳的状态,如“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大基调并没有改变。此外,对于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以及异地高考等社会权利,也不是“一步到位”,而是“逐步实现”,要参考居住年限、参加社保年限、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现实因素。 这样的“平稳过渡”是合情合理的,但要确保其有平稳更有过渡,而不能只有平稳没有过渡。换言之,这就要求国家在顶层设计上,要确保这份“意见”的现实执行效果。其实,二元户籍制度之所以饱受诟病,就在于这背后有着“不同权”、“不同命”的现实尴尬,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也是要达到“同城同权”的要求。如今的改革,在形式上已经完成统一——取消户口区别;但在内容上也应尽快接轨——让同城同权成为一种现实。 根据资料显示,截止到2012年年底,我国的城市化率是51%,城市人口有7.3亿,但这7.3亿里,真正有城市户籍的人口为4.6亿,还有2.7亿没有城市户籍。这2.7亿人之前很难享受所在城市的各项权利,如今的户籍制度改革后,其“有可能享受”,那接下来我们的工作重点,无疑是确保这种“有可能”的现实效力。别让各地的既得利益者阻扰“意见”的实施,这是眼下公众最为迫切的期待。 简言之,取消户口区别,同“名”还要同“命”,这应该成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原则,为各地改革者所信仰。唯有如此,户籍制度才能赢得更广泛的民意基础,也才能更好地淡化“出身论”,呵护社会公平。内地将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别(全文)http://news.163.com/14/0730/10/A2D4P7VB00014JB6.html刊于7月31日《沈阳日报》:http://epaper.syd.com.cn/syrb/html/2014-07/31/content_101516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