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望牛墩镇环保分局原局长杜文谦玩忽职守兼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杜文谦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广州日报》 7月29日) 官员充当保护伞,确实已经不是新鲜事,然而对于屡禁不止的保护伞们,一直都在打击,一直都在监管,但是最终还是屡屡犯案,到底这是为什么呢?“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财政供养着我们的官员们,平时工作即便忙碌,但是至少我们是有着稳定的工作,不需要为了所谓的生活奔波,至少我们无需担忧明天会失业的威胁。因而难道我们的干部不能够为自己的得到做出一些牺牲和奉献吗?而长期在党性的熏陶下,难道我们没有一丝信仰? 对于贪官来说,生财之道是无孔不入的。收受钱财再利用手中职权为违规企业打起保护伞,这也成了他们敛财的手段。然而,这样的保护伞毕竟经不住风吹雨打。一旦监管的阳光照射到阴风肆虐的角落,一旦反腐的利剑直刺贪污受贿的毒瘤,这保护伞不仅保护不了违法乱纪的企业,连撑着保护伞的人也被跟着拉下马。 现今官场规则很多,有显规则,党纪国法,有潜规则,人情礼送。然,在法律不最至上的时代,潜规则大行其道,似有无边际生长的可能。官有大小之分,在这个链条上,小的总要听大的,不然后果很严重。轻则升迁不了,重则官帽不保,进入号牢。也有级别相等的,有关系甜蜜的,你好我好。有报着不同的目的互相抺黑争斗的,在同一场子里,你有多少灰色收入,办了什么不正当的事,谁都知道谁的底细,争斗起来生怕被“上网”了,心惊胆掉,让人真睡不好觉,很有不安全感。 端正党纪,严肃国法,对公然违纪违法的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及相关法规法律予以严肃查处,使更多的人从中受到警示教育,从而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这才是对广大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和爱护。相反,对如廖副局长这样的少数人搞“法外开恩”,明知有过而不问,有责而不究,仅凭一纸“检查”就让其轻松过关,甚至“调离”后还可以易地为官,这样做,别说党纪国法不允许,就是当地群众,恐怕也不会答应。 说到底,官员是应该成为“保护伞”的,但应该成为百姓的保护伞,用手中的权力造福一方百姓,庇护一方百姓。笔者认为,要惩治贪污腐败,下一步行动应深挖为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官员,只有让这些问题纷纷落马,才能正本清源,从根源上杜绝腐败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