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7月24日《人民日报》) “份子钱”属于民俗,彻底禁止似乎不妥。蒲江县对礼金按照工资比例设立上限,据称很多人都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这次给礼金设上限,谁都不攀比,再也不用担心送多送少的问题了。” 问题是,“不得超过工资10%”并无多少可操作性。比如,交“份子钱”的时候,难道有相关部门在现场监督?就算有随礼份额的登记,但当众送一份,私下里再送一份,岂不仍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如果随礼出现这样的“行情”,那么,这种规定恐怕很难起到实际效果。 遏制不正常的“人情”消费,从根本上说,还是把权力关进笼子。如果权力真正被关进笼子,现在附着于随礼的以权谋利,当然也就失去了可能。也唯有如此,才能实现以优良的党风促进政风带好民风,人情消费才可能回归到理性。 随礼限制要有可操作性 2014年07月25日法制日报 浙江 钱夙伟/读者 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7月24日《人民日报》)。 份子钱属于一种民俗,若彻底禁止似乎不妥。蒲江县为礼金按照具体的工资比例设立上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据称很多人都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正如有人表示,这次给礼金设上限,谁都不攀比,再也不用担心送多送少的问题了。 但问题是,除了作为民俗的份子钱,现在许多的随礼其实已经变了味。比如不少人心术不正,借随礼巴结、讨好领导,甚至有变相行贿之嫌。而一些官员,也是借收份子钱而趁机敛财,这样的随礼,当然会对不得超过工资10%的规定视若无睹。 由此看来,不得超过工资10%的规定并无多少操作性。比如,交份子钱的时候,难道还会有相关部门在现场监督?就算有随礼份额的登记,但当众送一份,私下里再送一份,岂不仍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婚丧喜庆活动本来是正常的人情往来,近年来逐渐异化成畸形的人际关系,乃至滋生钱权交易的腐败行为,成为一种社会公害。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官场风气的恶化,不少官员利用所谓礼尚往来以及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实质上是以权敛财,助长了民间请客送礼、大办宴席的风气。因此,合理控制人情消费,说到底要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