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在工作之余的时间,需不需要进行监督? 历来有一种论调,“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生活”,因此,把监督触角伸到工作时间之外的做法,未免显得过于严苛,且有干涉个人隐私之嫌。 这种观点似是而非。其逻辑前提在于,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内外可以绝对按程序进行“公”与“私”之间的自如切换——事实上,许多时候这种切换很难彻底。不仅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的所学所思、所感所遇会影响他们的公务决策;而且,因为手握公权力带来的影响力,也会渗透进他们的个人生活。这并非当代中国才有的特殊情况。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24日 05 版) 干部的业余生活,该不该接受监督?答案当然是肯定的。道理很明显,真正能在办公室里发生的腐败行为,恐怕并不多,更多的应该是在一些应酬场合上,比如酒桌上、K歌房或宾馆里。再者,官员是不是有二奶小三,也都是8小时之外的事,看一看官员业余生活里有没有二奶和小三,并以此找到反腐的线索,似乎很有必要。 由于工作需要,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会联系日趋广泛。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看似无可厚非的联系产生了若干负面影响。从当前情况看,这些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的人认可八小时以内拼命干,八小时以外拼命玩的思想,业余时间不读书、不学习、不思考,导致思想麻痹,精神懈怠。二是有些党员干部借房屋搬迁、孩子升学、婚丧嫁娶等时机大办特办,借机收钱敛财,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三是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忘记人民公仆的身份,在老百姓面前盛气凌人,蛮不讲理,激化矛盾,引发事端。四是有的人抵御不了“酒绿灯红”的诱惑,泡酒桌、逛歌厅、打牌赌博等,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五是个别领导干部热衷于交有用的人、傍有钱的主儿、靠有实权的官,搞无原则交往,搞不正当交易。 对于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讲,单靠自律或自我约束还不够,还必须建立一套可操作性强、有约束离的监督制度,以保证任何党员干部都能在制度的刚性约束下受到一视同仁、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 ,同时八小时以外监督是一个变数很大的时空概念,不可能时时、处处有人监督。因此,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提高自身素质,显得尤为重要。(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