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中央纪委举办了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王岐山书记系统阐述了“三转”基本内涵和根本要求,强调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省纪委迅速行动,统筹安排,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深化“三项建设”与深入推进“三转”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队伍更加过硬、“三转”更加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置于新的高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反腐。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心全意干好自己的本职;按照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明确自己究竟应该干什么;积极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强化监督,增强实效。 集中力量突击主业。按照“明确要求、牵头负责、直接相关”的处理原则,全面梳理、精减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对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职能交叉重复的业务进行分类梳理,确定主题,统一整合;建立重大复杂问题联席会议机制,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分头落实,分步推进,将有限的工作精力集中到纪检监察主业上来。 实行警示性约谈。重点对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行政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轻微违纪但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通过谈话方式,及时提醒约谈对象改正问题,有效遏制问题严重化。前移监督关口,深化制度廉洁性评估。创新评估模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探索开展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招考招聘等领域的单项制度廉洁性评估,有效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彰显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理念。“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反腐的重要措施,而与此相较,“看紧权力笼子”的全程监督则是反腐的关键环节。前者建造了“权力之笼”,后者则是将钥匙交给法律,交给社会和民众。(芳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