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车后,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国家机关改革的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腾讯网7月17日)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发布之后,炒得沸沸扬扬的公车改革算是有了“结果”,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为公务人员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车的改革彰显了中央坚定改革的信心,更是给社会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是这种由上至下直接触及某些人利益的改革必然会受到相当大的阻力,如果执行不力,很有可能会让“公务交通补贴”突变成为公务员的“变相福利”。 改革的形势不可逆转,但是该如何保证改革的力度与社会的发展程度相适应?该如何保证改革的结果与改革的初衷保持一致?又该如何预防“公务交通补贴”的“福利突变”? 首先,要做到真“改革”。公务用车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国家与社会,屡禁不止的公车私用更是一个社会毒瘤。改革政策的执行必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阻力,因为触及了某些人的利益,但是为了国家与社会的利益,面对再大的困难也得将政策执行到底,再好的政策没有执行的保证也是空谈,加大对政策的宣传与执行力度,对违反政策的个人或组织进行严惩,树立政策的权威,真正发挥“改革”的力量。 其次,要清除“隐藏式的公车腐败”。公车一直在改革,但是效果却不明显,主要原因就是不少单位将公车“私有化”,表面上是一租赁或者借用的关系而实质上仍然是通过公费采购的车辆,而这类情况更容易造成公车私用的现场,这种“隐藏式的公车腐败”不仅不容易发现,而且给社会造成的不好影响更为巨大,所以,公车改革绝不能留死角,必须“革”干净,预防不正之风卷土重来。 最后,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无论是取消公务用车还是给公务人员发放交通补贴,都需要在阳光下运行,在制度监督的同时必须畅通社会监督,让社会参与改革,推动改革,从而使社会更加健康和谐的发展。 公车改革不仅仅是一次挑战,更是一次机遇,既要对党和政府负责,更要让百姓幸福,把握得当必然会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