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这次审计署“触犯了众怒”。今年审计报告以大量篇幅专题反映了中央部门及所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约法三章”要求的落实情况,揭示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一大批违规部门、单位进行了点名批评,这在以往的审计报告中是从未有过的。(中国经济周刊 7月15日) 李克强总理形象生动的用“牛皮藓”来比喻那些“屡审屡犯”的老毛病,“屡审屡犯”也同时说明审计报告披露活揭示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翻开历次审计公告,不难发现,屡审屡犯的现象大量存在,公众都感到“审丑疲劳”了。审计署也表示,屡审屡犯是一个问题。具体到此次审计结果来说,50个中央部门中,仍有大部分部门所属单位存在如挤占挪用资金、违规发放补贴等老问题。更令人如鲠在喉的是,老病未除新病来袭。审计发现,借道“中介服务”等第三方进行权钱交易,成为一些领域违法犯罪的新形式。 笔者认为,“屡审屡犯”是问责缺失惹的祸。在时下行政架构下,审计的监督作用相当有限,虽然能够发现问题,但受各种因素影响,使得在后续的跟进上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从现有的法律设计看,要使审计摆脱屡审屡犯怪圈,最有效的措施是建立审计、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办机制,从制度上规定审计部门对审计出的问题,不仅仅是曝光或予以经济处罚了事,还必须视问题大小移送相关部门实施问责。 因此,要跳出“屡审屡犯”的怪圈需要积极推动改革,以改革的方式解决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应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给予审计整改以强力支撑,用刚性的责任倒查促进审计作用真正得到发挥。看清症结所在的公众也呼吁“审计清单之外还应该有一个问责清单”。只有当问责成为审计的“下文”,整个审计工作才能算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此外,还应建立一个统一公布问责情况的平台,和审计出来的问题相对应,让公众一目了然哪个问题已经被问责,哪个还没有被问责;应要求被审计单位积极回应审计报告,面对媒体和公众解释说明相关整改情况,回答民众的疑问;应对那些拒不整改的单位和官员,由审计部门行使督办的权力,直到相关单位和人员受到问责为止。 我们还应看到,在查处的很多案件中,“一把手”利用职权牟取私利、参与作案的职务腐败约占四成。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打击违规使用资金问题,首先就要强化对部门“一把手”的问责力度。从这个道理推广开去,在审计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时,特别要管好“一把手”,倒逼其做好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