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党员干部“革命小酒天天醉”,结果“喝坏党风喝坏胃”,群众和家属意见一大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近下发通知,明确“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等“六个严禁”,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人民网) 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的酒文化也可谓源远流长,大概从一千年前的宋代发明了蒸馏取酒法起,白酒就成为中国人饮用的主要酒类,酒渗透于整个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中,从文学艺术创作、文化娱乐到饮食烹饪、养生保健等各方面在中国人生活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 “酒虽好,可不能贪杯”,不少党员干部喜欢在酒桌子上谈事,兴致一上便是三杯五杯下肚,为了“革命情谊”要喝,为了“日常工作开展”要喝,为了“求人办事”也要喝,一时间,仿佛不喝酒就办不成事,喝酒纵酒就成了开展工作的一项不可或缺的“潜规则”。 此次广西自治区出台“六个严禁”,力在打破常规,跳出“不喝酒不办事”的怪圈,旨在进一步净化党员干部作风,提高自身素质,把饮酒纵酒与工作分开,严禁酗酒,进一步建立党员干部廉洁、务实、实干的从政榜样,维护好党政机关为民服务的优良形象,缓解党员干部因饮酒造成的家庭纠纷,不让饮酒纵酒继续成为“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渗透载体。 严惩纵酒酗酒行为,能进一步优化党员干部从政环境,规范从政行为,杜绝了贪腐滋生的温床,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办事效率,纯正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