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到了一个不得不重新审视的时刻。最近的导火索是辽宁等省份的体优生加分乱象:本溪市高级中学今年高考生1000多名,获体优生加分者高达87人,事件曝光后,当地成立调查组要求学生自查,辽宁全省1072名高考体优生中,270名考生放弃加分资格,他们将按取消后的成绩参加高考录取。本溪的87名体优生中66人放弃加分。放弃加分的考生无疑有着极大的造假嫌疑,但他们不仅没有被进一步调查处理,还能全身而退、丝毫不影响录取。这无疑是一个恶劣的先例。 高考加分政策早该废止了 最近10年,关于体优生造假的公开报道就有18起,其中最荒唐的个案发生在四川,中学生50米蛙泳居然出现了“31秒”的离奇成绩,比全国冠军31.57秒的成绩还要高,后来当地回应“搞错了”。体优生只是加分的一种名目,然而也是项目繁多,武术、射击、游泳、足球等等,应有尽有。除了体育,细究各种堂而皇之的高考加分理由,恐怕你要惊呆:福建省闽侯县“出于对失地农民的关心”,对他们的子女报考大学城内高校降20分录取;黑龙江省曾规定,博士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可按侨胞待遇,加20分;海南省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可加5分,同样的情况在贵州省甚至能加10分。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讨好”某些人群,轻易就能把高考加分拿来充当交易筹码,这让教育公平情何以堪? 高考加分或优先录取方案,最初就不是单纯的教育政策,其中更多的还是非教育因素的考量。1956年7月,《全国高等学校1956年暑期统一招生录取、分配办法》对优先录取的分数优惠幅度首次作出明确规定:在与一般考生成绩相同或相近(指总分少20分左右)时,就应该优先录取。优先录取的对象有五类:(1)工人、农民、工农速成中学毕业生、工农干部;(2)复员建设军人、转业军人;(3)参加革命工作满三年的在职人员;(4)烈士子女;(5)少数民族、华侨学生、香港澳门学生。从中不难看出国家对上述考生的倾向性。 如果说高考加分政策的最初立意,是出于对特殊(弱势)人群的帮扶以及民族团结的考量,有积极的国家意志和道德价值,那么今天,经过不断升级细化的买分利益链十几年来的淘洗,这两方面的积极意义都已经所剩无多,有的甚至演变成了逆淘汰,社会影响恶劣。一些地方明码标价卖分,比如辽宁,足球体优生资格出价4万、游泳8万。和经济适用房相类似,现实中,加分更多被优势阶层获得,他们好上加好,而特权人群更是有办法搞到能加分的户籍身份,挤占真正弱势考生的加分名额。有些人看到了商机,高价招收考生举办特殊的体育比赛,和腐败官员一起批发量产加分考生。加分政策在现实操作中的变形与变味,以选优为名,其实塑造的是一种特权。 高考既然是统一考试,就应该确保公平公正,统一性的加分显然是不够公正的,应该尽早废止,代之以更实事求是的、成系统、有差别的优先录取方案。无差别的统一加分,将高考考分与优惠分混为一谈,并不科学。高考加分乱象有治标和治本两策。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以儆效尤,是为治标。辽宁对涉嫌造假的考生显然是姑息了,对后继造假者没有敲响警钟,有的只是默许和纵容。治本之道在于瓦解统一加分的机制与土壤,将优先录取以及核查的权力还给各个学校,引入更加通畅的公众监督机制。目前很多大学正在实行的自主招生考试就是既实现了加分,又能较大程度确保公正的录取模式。如果暂时还废止不了加分政策,至少应该赋予各高校自主承认高考加分的权利,分设校内外监督机制,如此才能稍稍约束跑偏的加分政策。本文首发于2014年7月14日经济观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