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党员干部“革命小酒天天醉”,结果“喝坏党风喝坏胃”,群众和家属意见一大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近下发通知,明确“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等“六个严禁”,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7月11日 人民网) “酒逢知己千杯少”,和亲朋好友在一起,适当地饮酒,增强了与亲戚朋友之间的感情,但是过量的饮酒会麻痹神经,造成酒后失态,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开展,特别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本职工作就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人民群众中做好表率作用,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要全面禁酒,所以广西出台的六个“禁酒令”正式适应了当下需要,要为这样的举措叫好,然而“禁酒令”已出,关键还在于“落实”。 中国的“酒文化”博大精深,适当的“小酌”能烘托氛围,促进谈话者感情升温。但是作为党员干部,如果没把握好“度”可能会造成酒后失德失态,滋事闹事,个别甚至酒后严重违法违纪,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禁令”要求在各级党员干部执行公务时间严禁有饮酒、过量酗酒等行为,全面约束党员干部的“饮酒”,切实防止酒后“失态、失言、失密、失范”,树立良好的干部队伍形象。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再好的计划,在妙的办法,再有力的实施意见,“落实”才是关键。所以不能将“禁酒令”只停留在文件上,这样便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所谓落实,就是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自觉地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行动起来,将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对百姓有益的计划等付诸实施,并且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 每一位党员干部在“禁酒令”的实施过程中,都要相互提醒、相互配合,相互监督,让“禁酒“的时间更长“久”。 六个“禁酒令”已出,关键在落实。党员干部内要严防“喊得凶、抓的松”,让“禁酒令”成为“空话、套话”,时刻谨记“六项”要求,严格自我约束,深刻加大党员干部“禁酒”力度刻不容缓,党员干部们都请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履行自己的“禁酒”承诺,别让“禁酒令”成为一纸空文,真正把“禁酒令”的要求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