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党员干部“革命小酒天天醉”,结果“喝坏党风喝坏胃”,群众和家属意见一大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近下发通知,明确“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等“六个严禁”,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人民网 7月10日电) 喝酒的惹出的事端古往今来从不在少数,因此前人总说“喝酒误事”。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涉酒所引发的问题及负面影响比较突出,一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饮酒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酒后失德失态,有的酒后滋事闹事,有的酒后严重违法违纪,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个别甚至造成下属的身体损伤甚至死亡,群众对此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极坏。 其实客观说来,“酒”这东西并无好坏之分,说起来,饭桌上劝酒可以使气氛变得活跃,临行前一杯浊酒能聊表惜别之情,墓前两杯清酒可寄托对故人的哀思……酒是一种情感,一种文化,是一种传承,但是酒一定得“喝好”,方能显出其好处来。 发生在罗田县的党政干部斗酒致人死亡事件,让笔者看见中国源远流长的酒文化在官场已变了味。逢年过节请领导干部吃饭,拉近距离打通关节已经成了一个被公众默认的“潜规则”。 现在我们许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都是对自己认识不清,相比在整治纵酒行为之时,也有很多人觉得小题大做,甚至自我感觉良好。一定要有提高认识自己的意识和能力,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和缺点,才能不断提高,认识到自己的短处一生少犯错,这对领导干部尤为重要。现在,反腐败已经赢得民心 ,成为了国人的共识。工作重视与否,反映的是党的观念强不强,从严治党的措施硬不硬,责任担当够不够。 想要办事,一定要陪领导吃开心,喝尽兴,只要领导不放下酒杯,就必定奉陪到底。丰某的死令人心痛,也正是他的死暴露出个别领导干部“官本位”的思想依旧在作祟。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阻止斗酒死亡的悲剧再度上演,关键还是要打破“官”与“商”之间的人情往来。让人民群众端起酒杯办事岂能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领导干部应认识到,如此斗酒败坏的不仅是个人形象,干部作风,更是损害了整蛊公信力和执行力,严重者甚至会助长享乐主义的奢靡之风,损害干群关系,危及党的根基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斗酒致人死亡是官场陋习,这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不良风气产生的恶果。领导干部应切实端正思想认识,改变作风,自觉自律,切不可成为人民群众心中的“酒囊饭袋”。 “朋友不在酒量,而在体谅。”真正的感情不在饭桌的杯盏琉璃之间,而在平淡岁月里的共同进退。喝酒讲君子之道,是领导干部应有的风范,是个人修养的具体体现,更是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 |